简介:《人民检察)2012年第11期上发表了《利用职务之便插播广告收取好处费构成何罪》一文,该文认为,全某利用自己在A市广播电视集团负责串编广告的职务之便,篡改广告串编视频,私自为飞扬公司投放广告,并按照事先约定好的结算方式收取飞扬公司的钱款,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权钱交易,应认定为受贿罪。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简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近年来,随着司法环境的改善,法院文化氛围的形成,全省各级法院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全面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紧密围绕突出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重点、热点和疑难问题,着力挖掘调研潜力、发挥调研优势、创造调研条件,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有成效的调研工作,在审判理论和审判实务的总结研究上,涌现出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影响、有质量,极富司法价值的理论成果,浓厚的调研风气正在全省法院逐渐形成,我省法院调研工作迎来一个生机勃勃的崭新局面。
全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与《利用职务之便插播广告收取好处费构成何罪》一文作者商榷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09—2011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特区法坛》先进集体和优秀作者、案例编报先进集体和优秀案例编报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