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关于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的规定乃错误的立法。因为从方法论上讲,只有性质上相类似的制度或程序才有参照适用的可能,而证据保全程序与保全程序虽均含有保全之名,在性质上却是迥然不同的两类诉讼程序。证据保全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与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具有同一效力;保全程序乃暂时地、假定地确定私权的程序,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的强制执行中顺利实现当事人的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是我国立法者长期存在的关于证据保全性质之错误认识在立法上最为集中也是最为直接的反映。为充分实现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应立足于证据保全本质上乃预先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而作相应的制度安排。
简介:目的探讨桡骨远端骨折的成伤机制在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价值。方法收集损伤过程与致伤方式均无争议的桡骨远端骨折案件813例,依据Colles,Smith,Barton,Chauffeur的骨折分型,统计各型骨折例数及致伤原因。结果813例均为桡骨远端单侧闭合型骨折,其中Colles骨折最多见,占78.97%,Chauffeur骨折最少见,占4.92%。致伤原因中单纯摔跌伤最多见,达579例(71.22%),交通事故伤140例(17.22%)。交通事故中车外人员摔跌损伤112例,其中伤者无或仅有轻微颅脑损伤,车内驾驶员桡骨远端骨折28例。结论桡骨远端骨折的形态特征在交通事故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中对驾驶员认定、行人体位状态分析及推断摔跌可能造成的颅脑损伤程度具有实际应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