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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是政府的下属机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经费上靠政府的拨款,在人事方面受到政府的制约甚至是直接的控制,只是在课程与教学管理上有一些自主权,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的法律特征在于它们不是行政权力主体,而是政府委托的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它们在涉及民事纠纷时,既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代为诉讼,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诉讼。但同时须服从行政法、教育法等公法的管辖。

  • 标签: 义务教育 公法 私法
  • 简介:体罚是一种以教育为目的,施加于犯有过错的学生身体之上使之感到疼痛,以纠正其错误行为的惩戒手段。美国的一些地区和学校通过立法或者学校政策授权教育者实施体罚,这有其宗教思想根源。美国也存在废除学校体罚的呼声。在允许体罚的地方,大都对如何进行体罚做出了一些较为明确的规定。法院通过对一些体罚诉讼案件的审理,确定了某些判断体罚的合理性或者过度的标准。过度体罚可能被判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 标签: 美国学校 体罚 合理性 过度性
  • 简介:由于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的是法定义务而非合同义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侵害的是学生的人身权,所以学校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损害事实时,应承担的是以赔偿损失为主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是对分散于不同法律、司法解释中相关规定的系统总结,在责任的归属、构成和分配中体现了其合理性和进步生。根据《侵权责任法》,我国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侵权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其特殊表现形式,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于学校的侵权行为。

  • 标签: 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 简介:一个是广西西北部贫困山区,一个是首府,从乐业到南宁。近500公里的路程没能阻挡他们对大山之外的向往。14-16日,乐业县武称、刷把、丰洞、达存和常仁5个村小学的22名小学生来到南宁“做客”,亲身感受都市的精彩。

  • 标签: 小学生 参观学习 南宁 检察院 自治区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