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大学校报》2006期报道:我校今年招收的2800多名新生最近已经入学,其中本科生1900名,研究生458名,进修生550名。今年,全国数万名青少年报考了北大。在1900名本科新生中,
简介:1建立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纹是证据之首,指纹在侦查破案中有着其独特的作用,目前国内外指纹信息处理技术日趋成熟,美国、日本、法国等经济发达国家警察当局都已应用计算机管理数百万甚至千万人的指纹档案,建立了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即AFIS)为核心的指纹信息管理网络体系,使指纹信息的管理和应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实践证明,运用计算机技术储存管理指纹是今后相当长时间里最先进的指纹管理办法.近年来,国内外已有100多个城市相继建立了AFIS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显著的效果.武汉市作为内陆特大中心城市,流动人口日趋增多,各类刑事犯罪呈上升趋势.我市从七十年代开始搜集管理违法犯罪人员指(掌)纹档案资料.目前,已存有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手印档案资料25万余人份(占全省指纹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经历了单指纹、十指纹、人
简介:<正>全部由优秀学生们编辑,部分文章也由学生撰写的《北大法律评论》已经五年了。人生五岁还是孩子,学术刊物五年已进入关键期。因为大部分刊物从创刊到五年的时候,面临两种前途:有越办越好者,刊物进入成熟期,从此在学术领域稳定下来,建立了自己的读者群,形成自己的风格,在众多刊物竞争中以特质取得一席之地。也有办不下去者,从此作者与读者人气衰落,文章质量下降,刊物逐步在书店中消失。《北大法律评论》毫无疑问属于前者,现在不但有稳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还有充分的潜力萌发新突破和大创意:改版式,换封面,调纸张,增开本。每年都以一个新面目示人,显示出学生编辑们追求向上的完美心态、卓越理想和创造激情。也许是我本人"老气"了,每每看到刊物改换封面时,内心里感到熟悉的朋友走到哪里去了?年轻人会说:谁会一年到头总穿一件衣服呢?
简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事实,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采取的取证方式本身违法,即使为公证方式所证明,所获取的证据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二、尽管法律对于违法行为作出了较多的明文规定,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法律更多时候对于违法行为不采取穷尽式的列举规定.而是确定法律原则.由法官根据利益衡量、价值取向作出判断。三、鉴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被侵权人通过公证方式取证.其目的并无不正当性,其行为并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该取证方式也有利于解决此类案件取证难度问题,有利于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故其公证取证方式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所获取的证据亦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被控非法安装、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人,如果不能就其安装、销售的软件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据.则应推定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及发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