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河长制”是破解我国当前水环境治理困局的一种制度创新。然而,作为一种没有经过充分理论论证和实践检验的新生制度,其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由于自身的不完善而不可避免存在着法治与人治、集中与民主、临时与长治、统一与多元等矛盾与问题。应通过程序理性的引入和法治品质的提升,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之有效联接,目标责任制的法治化与内在化,以及结构优化与法律关系转换来平衡上述矛盾。惟其如此,水环境治理方可实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简介:同志们:经最高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将于今年11月-12月,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同时对江苏、海南高院开展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首轮巡查江苏为2008年10月;首轮巡查海南为2011年11月)。最高法院党组对此次巡查十分重视,特意邀请了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简介:“护河者案”是诠释美国法院审查如何适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经典判例,是考察法院司法谦抑变迁的绝佳素材。在对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适用进行司法审查时,法院必须探寻立法者的本意,对合法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充分考量,并综合运用精当的法律解释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简介:行政审判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对行政争议或非争议案件经法定程序审理,作出裁判的权力。法律规范下,行政审判权运行的理想模式具有封闭性,且不被干扰。实践中,受法院内、外部以及当事人等因素影响,行政审判权运行出现了从监督指导到控权的职权倾向化现象。这种现象是行政审判权运行过程与运行方式违背行政审判权自身特性的结果。为规范行政审判权运行职权倾向化,应改良行政审判权运行。
水环境治理“河长制”的悖论及其化解
张建南组长在海南高院党组会上的讲话
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适用的司法审查——以美国法上“护河者案”为中心的考察
南疑与商榷:行政审判权运行改革探讨——基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视角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