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药家鑫应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法院相对夸大了不利于药家鑫的量刑情节,过分贬低了药家鑫投案自首应当具有的从轻处罚辩护功能。没有充分考虑到自首情节的政策意义、药家鑫自首的程序意义以及药家鑫父母陪首的量刑意义。药家鑫案的死刑适用虽然迎合了广大民众朴素的'杀人偿命'观念,却未能完美地诠释我国司法机关一贯坚持的'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
简介:<正>"药事法"所规范药品流通方式,包括制造、输出、输入、批发、零售(贩卖)、调剂、供应、运送、寄藏、牙保、转让、陈列,所规范流通场所包括药商、药局及医疗机构,并针对各流通行为分别规范产品及行为人之责任。本文系就药事法有关药品流通管理相关规范分析整理,提供整体管理机制研议之参考。
关于药家鑫自首情节的再思考
药品流通行为在药事法之规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