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南北矛盾"依然存在,"公私冲突"日渐升级的国际投资大环境下,国际投资争端案件日益增长。当前投资仲裁实践中,仲裁庭往往片面强调对私人投资者的保护,漠视对东道国公共利益的保护,以致遭遇东道国与国际社会的信任危机。国际投资仲裁作为曾是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最为普遍和有效的方式,应制定一系列的"善政良治",重视对东道国公共利益的保护,平衡私益与公益的冲突,重归公平解决投资争端的理性路径,以实现公正、快捷、高效地解决投资争端的设立初衷。我国作为外资投放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须重视投资仲裁庭的此种"迷失",审慎制定投资协定条款,以防止我国陷入投资仲裁"诉累"。
简介:在总结对《鹿特丹规则》不同评价的基础上,揭示《鹿特丹规则》效果和目标存在的偏差,提出该公约存在的问题将限制其作用,影响其统一化的目标。建议国际社会继续探讨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统一途径,并建议中国暂时不考虑签署和加入《鹿特丹规则》。
简介:技术转让活跃于各类国际合作项目中,本文通过对"技术"和"技术转让"的内容和含义进行界定,总结了技术转让的实施和利用条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探讨了国际气候(保护)制度下的新技术转让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其中详细分析了在既定环境政策框架下的技术转让问题。通过对比德中两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方式,强调了清洁发展机制对于技术转让的重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明确指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于技术转让的不同立场,并以此为基础,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环境商品及环境服务减税的争点进行了分析。
简介:自以《京都议定书》为基础的市场化机制建立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全球碳金融市场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交易量大幅提升,成交金额不断攀升,市场化机制在夯实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争端与纠纷日益增加,国际多边环境公约调整下的碳排放权机制部分地在WTO体制下进行规制,成为众多学者的憧憬。碳排放权单位体现的既不是GATT框架下的"产品",也不是GATS框架下的"服务",而是在经济上反映出特殊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属性。然而,碳排放权单位交易商提供服务的行为契合GATS金融服务要求,因此交易商可依据GATS享受跨国服务领域中的最惠国待遇,并可将与WTO规则相关的争端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实现环境争端解决的规范化、法制化。
简介:无论武装冲突如何被定性、被分类,关押在敌方阵营中战俘的待遇一直是武装冲突中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古代,敌军俘获的人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战争囚犯这个概念。但如何对待战俘却不是一个新的挑战,甚至旧约全书中都要求给予在武装冲突中被俘获的人人道主义待遇。俘虏最初被视为获胜方战利品的一部分,并常被杀死或奴役。罗马人对待战争中抓获的俘虏非常残酷,但他也是最先意识到俘虏的经济价值并留用战俘的人。因为战俘传统上处于武装冲突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其待遇是战争法特别关注的问题。在允许拘禁战俘的情况下,武装冲突法规定了保护战俘的详细条款。本文的写作目的就在于比较和对比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伊斯兰战争法中有关保护战俘的原则。
简介:通过分析“华沙公约体系”到《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制度的演化,认为当前世界范围内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制度处于一个新老体系交接的过渡时期。各国相关的国内立法和司法判决势必对《蒙特利尔公约》中管辖权制度的发展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同时,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制度将会因为互联网等非法律因素的作用,变得更加灵活多样。目前,应该在国际航空运输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明确支持新型管辖权在我国的适用;在电子客票全面普及的背景下,关于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的国内立法应该与国际航空运输大国对《蒙特利尔公约》管辖权制度的解释观点保持一致;但是在具体的司法操作层面应该逐渐向保护国际航空运输消费者和托运人利益方面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