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科学技术部于2006年11月9日正式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这标志着我国首次将科研不端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也充分表明政府进—步端正学风的基本态度。该处理力怯共六章三十四条,规定了六种不端行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立法依据、调查处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处理程序,对如何受理举报、专家调查组的组成、调查程序、听证与试验、调查报告以及处理决定的做出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对科研不端行为给出了明确界定,包括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规定等。该处理力砝在处罚措施中规定,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将进行警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记过、禁止一定时期申请、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收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降职、解聘、辞退或开除等。
简介:1996年9月,司法部作出了《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该决定确定的工作重点之一是要创建一批高标准、高层次、形象好的的律师事务所。之后,司法部为了促进律师事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要求建立规模律师事务所,并对规模所的标准进行了界定。毫无疑问,创建规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方向。不过,笔者以为,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幅员广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创建规模所,不能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拉郎配”。要遵循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规律,让律师事务所在自由竞争中按市场规律去组合。就目前情况而言,主要是指内陆省区省城以下的地、市、县,创建规模所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