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在国家对房地产交易进行严密调控的宏观背景下,房屋租赁市场交易异常活跃,纠纷数量亦大幅上升。房屋租赁纠纷频发,租赁市场不稳定性突显。租金的高涨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间之矛盾不可调和,因群租而引发纠纷屡见不鲜,社会和谐面临挑战。房屋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对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造成了严峻的考验,因此,全面分析房屋租赁纠纷类型,深入剖析纠纷诱因,研究相应治理对策,具有理论及实践意义。本文在分析近年租赁纠纷案件基本审理情况的基础上,以纠纷主体不同类型为切入点,提炼其间利益冲突的基本类型,从政府、市场、个人等层面分析房屋租赁纠纷主体间利益冲突难以调和之根本病因,并以此为据,探讨纠纷主体利益冲突之多维化解途径,力求从拓宽审判思路、填补立法漏洞、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掘彻底化解城镇房屋租赁纠纷主体间利益冲突的有效路径。
简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劳动力离开土地,进入非农产业,进入城市寻求发展,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加之转型期传统孝道日趋式微,家庭养老功能渐趋弱化,农村养老形势日益严峻.通过对家庭养老、自我养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六类农村现有养老模式进行分析,提出以新农保模式为基础,完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农村养老模式多元化发展的前瞻性理念.
简介: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一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