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二元并行是一种良性状态,依据国家法可将民族习惯法识别为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与废止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应在国家法框架内为前者找到存在的正当性,对后者积极废除。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可以合理解释许可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存在的理由。它们或者表面是与刑法相冲突但不具有违法性,或者具有违法性但不能追究遵循习惯法的责任。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在刑法中具有积极的规范价值。刑法明文承认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的效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反对将习惯法作为适用刑法的素材。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不应作为出罪的直接理由,只能作为出罪的结论,如此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法的出罪功能就更具有实质性。
简介:2018年3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胡云腾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了重大修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纲领性文献,
简介:在当今的中国环境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应该走一条本土化与国际化和谐共存的道路。从普遍性意义上看,将国际法和比较法'融入'固有课程编制,是国内法学院应该选择的一条道路。这种模式不会引起固有课程的结构性变化,打乱固有的课程教学,而是可以在稳定固有教育模式的前提下探索国际化。并且,课程的开发是学院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变数不会太大,每个学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决定是否聘请外教,是否办成两个学位。此外,原有的学生群体并没有改变,毕竟大部分的学生还是以本土化的学习和研究为主。同时,融入国际法和比较法课程又适应了部分学生国际化的需求。因此,这种模式最为稳妥,可以稳步推进.假若不顾现实条件,大量地引进新项目、新机构而又没有足够的课程基础,只会昙花一现,不会长远,甚至也会造成学生国际化不行、本土化不能的局面。
简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要全面把握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又要领悟蕴含其中的科学方法论,包括战略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民本思维等科学思维,不断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领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