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制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基层人大常委会对法制监督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对照监督法的要求,还存在相当的距离,现结合基层人大常委会法制监督工作的实践分析,对当前基层人大法制监督工作方面谈几点体会。一、当前人大法制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1、对公、检、法部门工作的监督存在“真空”。现阶段基层人大监督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要点,基本还是停留在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传统监督形式上,每年的工作要点随意性很大,除了参考上级人大工作内容外,基本上参考县委工作制定自己的工作内容,
简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和提出重要审议意见,集中反映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要求,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能。要使这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得到落实,督办工作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所以,做好督办工作至关重要。从调查的结果看,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审议意见的督办都比较重视,特别是能够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并协调好和“一府两院”的关系,在督办过程中,与各承办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探索新方法、开拓新思路,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审议意见基本得到妥善办理和落实。同时,我们也感觉到了督办工作难度大、任务重,仍是人大工作的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其主要问题。
简介:为扎实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开展,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探索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将开展专题询问作为加强对社会民生领域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2013年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听取政府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就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1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调研、审议和专题询问基础上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目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有力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发展。现将此次专题询问工作情况回顾刊发,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