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严厉打击渎职犯罪的刑事政策下,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存在入罪和量刑上的重复评价问题。造成重复评价的原因,既有立法上的技术因素,更有司法适用上的理念偏差,特别是对徇私舞弊行为构成受贿罪的一律数罪并罚,对法条内徇私舞弊从重量刑情节的误选误用。对渎职犯罪中的徇私舞弊行为既要充分评价又要避免禁止重复评价的情况下,提倡尽量充分评价原则,它是建立在不否定禁止重复评价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对刑事政策、犯罪预防等多因素的整体性权衡酌量,在刑法惩罚和人权保障之间求得价值衡平,以实现最大限度的罪刑均衡。因此,徇私舞弊情节在构成数罪的情况下,择一适用即可,徇私舞弊情节作为加重量刑情节;在量刑上,适用普通的从重情节即可,不必再适用徇私舞弊从重处罚。
简介:【案例简介】行为人姜某在自家门前公路岔口倒车时车尾刮撞到行人邓某某,导致邓某某摔倒在地,邓某某起身后无恙返回家中,2小时后邓某某感觉身体不适被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姜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户籍证明证实案发时邓某某高龄84岁;医院就诊记录及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表明:①死者邓某某系创伤性休克死亡,符合交通事故致死特征;②本次创伤系死者邓某某“创伤性休克”形成的诱因,也就是导致死亡的次要原因;③死者邓某某原患有腹腔内囊性巨大占位性肿瘤加上年龄较大的原因是创伤性休克无法纠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简介:财政补贴是政府将已取得的部分财政收入无偿转移给补贴接受者,是单方面的、无偿的支付,也是一种'负的税收'。在性质上,财政补贴属于财政转移支付的范畴,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活动,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方面极具价值与意义。然则,时下我国财政补贴刚性、补贴不规范等问题突出。而在税法上,财政性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不征税收入,也可能是免税收入,还可能是应税收入,故而有着不同的评估标准和评价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补贴应以公共利益为准则①,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财政补贴的税法规制应遵循量能课税、受比例原则约束,并对收入类型作区别处理。
简介:2016年国务院公布34号文,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所迈出的关键一步,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一项创新型的顶层设计。下一步的重点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分析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设计及特点,并对日本政策评价相关的三个不同制度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应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策评价制度,尤其是RIA事前评价制度,综合既有评价制度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科学定位,并对该制度相关的法律依据、配套措施、评价指标、评价流程等进行详细设计。在此前提下,实行存量与增量法律政策同等对待,对上位法律政策一并审查;限制或删除'例外情况',强化对'替代方案'的评价分析;完善法律层面保障及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实施细则。
简介:评级机构是固定收益市场上的重要角色。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谴责与指控,被认为是危机的重要推手。危机爆发后,以美欧为代表的评级机构监管改革打破了评级世界的旧秩序,建立了新的评级规则和制度。但这场改革沿袭了金融监管变革一贯的温和模式,取得的实际效果并不显著。未来的改革应进一步变革评级机构的收费模式,改善评级行业高度垄断的市场属性,通过多种渠道弱化金融领域尤其是监管者对外部评级的过度依赖,持续探索并不断完善评级机构的责任规制路径。我国应吸取后危机时代评级机构监管改革的经验教训,完善关于评级监管的法律制度,致力于改进评级质量,改革评级监管格局和健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