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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个结果
  • 简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发展的危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其进行保护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实践。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要尽快寻求一种综合有效的保护模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力。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保护模式
  • 简介:随着全球金融业信息化和网络化不断发展,个人金融信息侵权行为不断增加,这不但会侵害客户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金融机构诉讼风险和运营成本,进而影响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安全稳定。本文立足于基层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方面的具体实践,深入分析当前个人金融保护工作面临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完善和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建议。

  • 标签: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国外经验 实践探索
  • 简介:远程工作是伴随第二次现代化的社会变革而发展出的区别于传统的、特定的劳动关系而存在的一种新型劳动力供给方式。随着我国互联网及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借助互联网资源与通信工具进行工作的人数不断增多,这种新型工作形态的出现加剧了劳动法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增大了法官对案件裁判的难度。我国现行劳动法在调整远程工作形态下新型劳动关系时存在性质界定不清、劳动标准无法直接适用等不足。远程工作是否适用劳动法予以调整,应回归于劳动基准法中对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即从属性判定标准。对具有劳动关系性质的远程工作者,应在现有劳动法框架内,运用下位法进行调整,赋予远程工作劳动者自由选择工作地点的权利,并在劳动合同确认的工作时间总额内,允许劳动者享有灵活安排的权利。

  • 标签: 远程工作 电传劳动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非标准劳动关系
  • 简介:编辑同志:咨询一个问题,我11岁时父母离婚,我随父生活,母亲另嫁,4年后父亲车祸去世,靠父亲留下的钱生活。21岁时,继父因病也去世,留下76平米房屋一套,继父自己有一个30岁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现在她主张继父留下的房屋我母亲和我都没有权力继承,只答应将其父亲一部分存款(约5万元)留给我母亲,请问这合理吗?读者:晓月

  • 标签: 继父 遗产继承 去世 父母离婚 权力继承 父亲
  • 简介:公安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等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如对知识产权的主体(即应该由谁来享有知识产权)的认识不清晰;对知识产权的申请目标定位不准确;不能享有或参与分配知识产权的收益。因此,亟需对此从思想根源、法律意识、实际操作等方面加以解决。明确公安创新知识产权主体;明确公安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权利;明确公安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收益分配;建立公安科研创新收益的长效激励机制,从而推动公安科技的管理与创新。

  • 标签: 公安机关 科技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培育种子与使用种子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关涉育种者的智力财产、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德国的品种保护从国家、国际和欧盟三个层面出发提供制度框架。作为功能性手段的品种保护包括保护植物种植者,以保证可持续营养供给安全和通过品种保护法上的育种优先权与专利法上的排他性权利保护在激励竞争开放型研究上的公共利益。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应当对农业上的品种保护和专利保护进行界分,并结合欧洲专利局扩大申诉委员会的解释说明方法的可获专利性与植物的可获专利性。此外,对欧盟法的品种保护权和美国法上的专利权中的自我复制(Nachbau)现象进行比较。最后,必须强调,品种保护制度对提高农业产能、协调利益冲突、推动种子研究、满足人类营养需求均有推动作用。

  • 标签: 品种保护 专利保护 利益冲突 自我复制
  • 简介:文章分析了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阐述新形势下企业文化建设在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性。并就发挥企业文化建设作用,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谈了几点做法。

  • 标签: 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创新
  • 简介:文化宪法作为对宪法上文化条款做体系化解释的重要路径日益受到重视,但在如何处理'国家与文化之关系'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存有不同意见。'国家与文化之关系'的类型学说作为一组分析工具可以有一定的功用,但不可对其附加宪法规范的属性,尤其在处理经历过巨大变迁的八二宪法时,这一分析工具更不宜成为文化宪法之理论建构的先入之见,应当回归到以宪法第47条之文化权条款为中心的路径,寻求一套有关文化宪法的融贯论述。

  • 标签: 文化宪法 国家与文化之关系 国家对文化之基本态度文化权
  • 简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现代环境权理论以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伴随着环境权的人权属性、宪法属性的探讨而逐步发展深化。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将人类在美好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充足生活条件的权利确定为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也对环境权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讨论,不少国家相继将环境保护条款纳入宪法或相关部门法予以规范。虽然中国宪法没有规定环境权,但已有保护环境权益之精神。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使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得以具体化,而且为环境权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现实的司法路径实现对国家和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

  • 标签: 环境权益 司法保护 人类生存发展 《人类环境宣言》 环境保护条款 中国宪法
  • 简介:《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首次规定后让与担保。但在审判实践中,该规定的适用却存在问题,人民法院经常仅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忽略了让与担保法律关系的存在,既不愿意赋予债权人对让与物的优先受偿权,又不允许债权人依约取得让与物的所有权。这实际上完全否定了后让与担保,与该规定起草者的初衷完全背离。所以,应当在遵守物权法定原则下,通过债权解释方法,探索后让与担保应受司法保护的路径。

  • 标签: 让与担保 非典型担保 买卖型担保 抵债 流质
  • 简介: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构建良好的国家形象必须诉诸于文化全球传播战略。武术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武术的体育性又为武术的全球传播提供了传播其他文化所没有的优势,因此武术文化传播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武术传播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依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 标签: 武术文化 全球传播
  • 简介:竞争倡导通常被看作'软'监管,与法律规范的'硬'监管相对,也被视为优于法律规范监管的手段,因为监管意味着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其本身也可能扭曲甚至阻碍竞争。建设竞争文化成为竞争倡导的主要任务。本文将引入跨文化管理与组织行为学领域的研究,旨在回答竞争倡导是什么以及竞争文化须满足什么样的前提条件以实现竞争倡导的目标。文章的主要部分将重唤文化对人们行为的意义,并进而讨论能否以及如何建立并成功地实施特定的竞争文化,而其中竞争倡导又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 标签: 竞争 竞争监管 竞争倡导 竞争文化
  • 简介:网络名誉权是名誉权在网络空间中的体现和延伸,我们说其本质依然是属于传统的名誉权范畴的。因此,在方便了人们的言论的同时,也造成了对人们名誉权的侵害,因此,本文对网络背景下的名誉权进行了探讨,首先指出了何为网络背景下的名誉权,网络背景下的名誉权的特点,然后简要介绍了我国网络背景下的名誉权现状,最后探讨了网络背景下名誉权的保护对策。

  • 标签: 互联网 名誉权 保护对策
  • 简介:无论是湿地保护立法还是大江大河流域立法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孙偿机制,生态保护孙偿机制须明确孙偿谁、为什么孙偿、谁孙偿、怎么孙偿这一系列问题.洞庭湖湿地保护同样需要建立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同样也必须考虑这一系列问题.应该以孙偿对象为中心来构建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因为孙偿对象是生态保护孙偿的逻辑基础,是确定和实现生态保护孙偿直接目标的立足点、是确定生态保护孙偿方式和标准的决定因素.“孙偿对象中心论”可以使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建构的逻辑更清晰、内容更简单明了.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对象 洞庭湖湿地
  • 简介:律师是法制化社会法律机构重要组成人员,其是一个国家发展管理活动中主体,与国家文化和发展建设具有紧密联系。在当下,我国一些法律事件中,教师的一些变现有背其自身职业素养,为法制社会发展带来不好影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要增加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增加其管理法律性和规范性,以促进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就律师文化的法治价值展开分析和研究,希望可以给广大律师工作人员和学者以借鉴,增强律师文化价值和法律价值。

  • 标签: 律师文化 法治价值 分析研究
  • 简介: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制度设计的前提,在于对其所规范的补偿行为法律属性的判定。现有的法律性质观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判定依据不科学,均未抓住生态保护补偿行为背后的主要矛盾。虽然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中存在行政行为,但不是其本质属性;生态保护补偿也不是行政补偿,不是行政合同行为;我国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行为。本质上,生态保护补偿行为体现了民事财产权的运行,是平等、独立的民事物权主体之间的民事财产权关系,这种财产权关系体现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保护补偿中均有体现。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民事属性 财产权
  • 简介:洞庭湖湿地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六块湿地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当前洞庭湖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污染严重、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严峻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是要有健全的法制.目前,湿地保护并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湖南省2005年制定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管理条块分割、制度设计粗疏等缺陷.完善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应当采用统一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立法路径,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在该条例中设专章保护洞庭湖湿地.在立法内容上,必须创新湿地保护理念,明确保护优先、一体化保护、社会多元共治三项原则;必须强化保护管理,构建与洞庭湖湿地保护和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必须细化保护措施,构建最严格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必须严格法律监督,强化洞庭湖湿地保护的政府责任.

  • 标签: 洞庭湖湿地 地方立法 一体化保护 管理体制
  • 简介:人格尊严和信息自由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主要法律价值,二者之间的矛盾可以还原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构成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背后最核心的价值冲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人格尊严,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而追求个人信息自由流通,是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要求。面对此价值困境,我国应当在保障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兼顾信息自由,这是回应现实问题、保护人格利益之必须。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人格尊严 信息自由 价值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