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民法典编纂需要正视习惯立法问题,以习惯法作为相应规范设计的参考依据.我国台湾地区对祭祀公业和合会习惯立法的经验可资参考.祭祀公业和合会习惯自身存在的问题,催生了对于两者的立法.我国台湾地区通过制定特别条例的方式,完成了对祭祀公业的立法.而对合会的立法,则由其“民法”债编修订直接完成.但是,两者立法也引发了进一步的问题.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应慎重对待既存习惯法,习惯立法应尊重人民对于相关习惯法的法的确信,开展一定的习惯调查.

  • 标签: 习惯法 习惯立法 祭祀公业 合会 民法典
  • 简介:习惯习惯民间法是当今法学界常用的三个不同概念,用来分别指称不同的规范范畴。习惯是法律的重要渊源,不管在来源形式上,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习惯法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概念,在人类法律史上的存在却具有特殊的时代性价值意义。中国古代对少数民族固有法习惯,中原汉人民间各类具有规范性作用的"俗"并不用习惯法来指称,而是用"刑"、"法"、"例"和"俗"等。习惯在法律体系中成为法律的路径有二种:概括性承认习惯在特定条件下成为法律适用时的依据和把习惯作为立法来源,写入正式的法律,上升为成文法。习惯法在法律体系结构中有两种模式:法律习惯法并存和特定法律适用中习惯成为特定案件事件的依据而成为习惯法。

  • 标签: 习惯 习惯法 法律
  • 简介: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婚姻法律关系仅有统一的《婚姻法》等法律,并不能完全适应不同地区或者不同民族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婚姻习惯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解决纠纷方式上,都与现行《婚姻法》之间存在诸多冲突。文章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最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等相关内容入手,对哈萨克传统婚姻习惯现行《婚姻法》之间进行细致的比较,试图为如何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少数民族婚姻习惯如何对现行法作出变通或补充规定、以及两者以何种方式在二元结构中彼此融合等问题提供合理建议。

  • 标签: 少数民族婚姻 婚姻习惯法 国家制定法 融合
  • 简介: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已为我国民法学者所肯定,但对于习惯如何在司法审判中具体适用及如何应用就多无叙述.《民法通则》对习惯是否可以作为民法的渊源没有论及,这就造成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法无明文规定情况下怎么适用习惯以维持平等民事主体的平等存在困惑,本文拟从两个条件相似但结局相反的案例说明习惯习惯法的区别,适用习惯法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习惯法适用的程序和效力,研究习惯法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 标签: 习惯 习惯法 判例 民法 法律适用 中国
  • 简介:习惯习惯法及公序良俗均为不确定的概念,因内涵上相互交融而难以完全区分。习惯习惯法具有自发性、区域性、非正式性等特征,其适用可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有利于现代民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就功能论而言,公序良俗原则是习惯习惯法的过滤器,起着净化习惯习惯法的作用。也就是说,无论是习惯法还是事实上的习惯,只要违反公序良俗,均无适用的余地。

  • 标签: 公序良俗 习惯 习惯法 权衡
  • 简介:编纂民法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处理好民法典民事习惯的关系.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对习惯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形成了为数不少的习惯法.我国的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习惯法解决民事纠纷.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需要充分认识这一立法、司法现状,认真梳理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对习惯的认可、我国法院对习惯的运用、我国民众对习惯的遵行,全面调查、总结我国社会的民事习惯,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 标签: 民法典 民事 习惯
  • 简介:对于清代习惯是否被赋予法律效力从而在司法中作为裁判依据的问题,学界见解差异甚大。关于习惯在清代司法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论,实际上忽视了中国清代习惯的法律效力在"化外""化内"的空间差异。对"化外"的民众,清政府在制度上确曾明确赋予、认可某些习惯法律效力。对"化内"之地,清政府往往以移风易俗的姿态,对民间习惯或习俗持否定性态度。清政府赋予"化外"之地的习惯以法律效力,是其维护"化外"稳定治理的权宜策略。国家法典总是存在向"化外"扩张并顺势压缩习惯法律效力的空间。相关研究结论上的偏差,在于其受"内地中心主义"制约,并影响了当今法律史的研究。

  • 标签: 清代 习惯 化内 化外 空间
  • 简介:学者针对清代中国有无"习惯法"的问题,出现了"社会中心论""法律中心论"的不同立场论辩,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研究者在名词定义史实认定上的争议。本文主要以清代江南地区的一些商业讼案为对象,将"习惯法"问题限缩到清代商业习惯与国家法互动关系的演变历程。本文认为,我们不见得要以欧洲法学意义上的"习惯法"去描述这个历程的种种结果,但却不宜忽略当时各地工商业城镇出现的种种由"习惯性实践"转化为"习惯性规则"的具体历程。

  • 标签: 商人团体 法学专家 习惯性规则 习惯法
  • 简介:<正>民国以来,学者在考察、反思清末修律活动时,均认为《大清民律草案》未能充分吸纳本土民事习惯并对此多有批评。如曾亲历清末修律的法学家江庸后来评论道:"前案(指前清法律馆修订之民商法草案)多继承外国法,于本国固有法源,未甚措意,如民法债权编于通行之‘会,物权编于‘老佃’、‘典’、‘先买’,商法于‘铺底’等全无规定,而此等法典之得失,于社会经济消长盈虚,影响极巨,未可置之不顾。"~①1923年杨元洁在为《中国民事习

  • 标签: 法律馆 修律 物权编 前景 地上权 土地所有人
  • 简介:'适法习惯'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运用法定的识别标准对民间习惯的适法性予以检验和认定的产物,在现代性语境中,对习惯的司法识别实质上是以现代法精神对传统民间习惯予以有目的的重构的行为。'适法习惯'因此就具有了建构性、适法性、过渡性和工具性的特征,并在司法过程中发挥着证明法律事实、充当法律推理大前提、补充实在法乃至变革实在法的功能。'适法习惯'概念的提出,为进一步探索民间习惯的司法化提供了现实化进路,具有相当的法律方法论意蕴。

  • 标签: 适法习惯 民间规范 司法识别 司法功能
  • 简介:在社会学视野中,将习惯视为与国家法并列的'民间法'.其实,'习惯'乃是物质生活条件中生存并制约着法律创制,具有民族特性的'法权关系'.遵从这种'习惯法权'实则是一种'恢复理性原本意蕴'之真实的理性思维方式.权利确认的逻辑告诉我们,国家欲颁行'良法',就必须关注并遵从具有'先在性'意义的'习惯法权'.

  • 标签: 习惯法权 习惯民间法 法律制度 国家法
  • 简介:法律不是万能的,但这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加周全的法律。恰恰相反,社会生活中的很多领域是无需或是不能通过法律进行调整的,法律应当对这些领域保持自觉克制。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不能寄望于法律垄断社会纠纷的解决,反而更应当尊重其他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创新,对归属于'法外空间'的争议,应当交由道德、习惯等民间规范以私力救济的途径予以解决。

  • 标签: 悼念权 法律漏洞 习惯 法外空间
  • 简介:一、问题提出习惯法的法定地上权是指先前建立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土地同属于一人,但因为买卖或者其他原因要归属于另外一个人的情形下,为了建筑物的持续利用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此课题看上去像附属的次要问题,但其实是民法的基本体系紧密联系的重要难题。为了明确习惯法法定地上权的意义及争论点,据如下案例加以说明:A只把其所有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中的建筑物卖售给了B,并且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在买卖时未在建筑物撤离问题上另有约定。

  • 标签: 地上权 物权变动 所有权转移 使用借贷 租赁权 登记程序
  • 简介:国际惯例不仅是商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学者研究的热点。但是对国际惯例的概念、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的关系等问题学者之间在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本文试图对其做进一步的探讨。

  • 标签: 国际惯例 国际习惯 国际商事惯例
  • 简介:一.工作日志做工作日志是一件能快速提升工作效率、工作经验,能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的工作方法。从开始做律师的第一天起.就要养成习惯,每天记录自己的工作,记录遇到的人以及联系方式,记录接触的案卷的关键点,记录一切你认为值得记录的东西。这样做有以下几个好处:

  • 标签: 律师执业 工作日志 工作效率 工作经验 养成习惯 联系方式
  • 简介:法律人类学在西方的兴盛,伴随着殖民运动的层层推进,对象则是本国原住民後发国族的生活样态。其例如马林诺夫斯基教授对于南太平洋岛屿的田野调查,呈现出的是现代西方视野下的异质文明的马赛克,而以初民社会的“习惯法”一言以蔽之。其後兴起的各种研究,包括作为前期立法准备、对于民间“风俗习惯”的调查,统归于“习惯法”或者“民间法”名下,多半不脱此臼。

  • 标签: 习惯法 中国 马林诺夫斯基 现代西方 法律人类学 殖民运动
  • 简介:<正>人的行为,总的来看,分为两类,个别场合又有交叉重合。但全面考虑时,它们之间的差异是可以观察到的。有时,人们几乎毫无预见地行为,不去检查他们所做的及其后果;他们的行为不是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出于常规、本能、赤裸裸的欲望或者盲目的"直觉"。假定这种行为总是低效率且不成功的——这样做法是错误的。当我们不喜欢这种行为时,便指责它喜怒无常、武断、轻率和马虎。但在其他场合,我们却又赞扬本能或直观的那种奇妙的正确性。我们宁愿接受专家的漫不经心的评价,也不愿接受一个信息不灵的人精心计算所得出

  • 标签: 逻辑方法 逻辑理论 法律规则 司法裁判 三段论 法律后果
  • 简介: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在国际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长久以来,对于国际习惯法是否对新独立或新产生而被纳入国际社会中的、未参与国际习惯法形成过程的国家具有拘束力始终存在争论。当然争论发生的理论基础乃是在于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或者更准确地说,对国际习惯法的效力依据的理论认同存在差异。本文从对国际习惯的基本认识入手,阐明目前国际法学界对国际习惯法对新国家效力存在的争论,进一步探讨导致争论出现的理论根源,以期得出国际习惯法对新国家效力的初步结论。

  • 标签: 习惯法效力 习惯法新 国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