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对"土地上穷天寰、下及地心"的法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揭示了这一法谚的历史渊源和本质。从历史来源上来看,这一法谚并非来自罗马法的文本,而是来源于中世纪注释法学家的著作。罗马法上的观念被注释法学家绝对化,把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扩展至无限高度的空间,并把它作为一个较为僵化的信条,最后这一信条在英国的早期判例和学者著作中形成了"Cujusestsolumejusestusqueadcoelum"表达。从本质上来看,"土地上穷天寰、下及地心"只是用一种较为夸张的方式表达了这样两个意思:其一,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占有、利用地表上下的空间;其二,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不受干扰地利用土地,排除来自上空和地下的干涉。这种夸张的表达方式虽然曾经在理论上引发了较大争议,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是采取较为灵活的态度,而没有僵化地适用这句法谚。另外,这一法谚与"土地空间分层所有"毫无关系。在土地空间分层利用出现前,两大法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处于同一位置上。
简介:交通碰瓷行为可分为无中生有型和颠倒黑白型两种类型,前者的不法集中体现于索财行为,而后者的违法性同时表现在索财行为和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上。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其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是否足以与四种危险方法相当。此外,该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索财行为的定性需要综合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方式、欺骗的内容与程度、索取数额是否合理以及有无胁迫行为等因素。在被害人交付财产的场合,若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能为其索财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正当依据,索财行为构成诈骗罪;否则,应将其认定为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