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举报线索的初核(查)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环节,对检察机关能否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成案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996年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了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的“初查”权,2009年高检院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三十条将举报中心的“初查”权改为了“初核”权。为了规范和完善举报线索的初核与初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二者加以明确区分。
简介:当前中国反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所取得的成效也越来越显著:大批的贪官落马群众拍手叫好;大案要案查处廉洁之风盛行;官本位思想逐渐由民本位思想取代。当一个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立时,腐朽之温床中腐败现象依然存在着,甚至孕育了“亚腐败”。“亚腐败”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容易让人们疏于防范,但是“亚腐败”一旦形成只可能是一个恶性循环。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综合治理,以确保反腐败道路的一帆风顺。
浅析举报线索初核与初查的区别
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浅析对“亚腐败”现象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