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建立微波消解-电感搞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nductivelycoupledplasma-massspectrometry,ICP-MS)检验汽车大灯灯壳样品中的微量元素的方法,以达到对汽车灯壳塑料样品进行检验和区分的目的.方法收集33款常见车型的汽车大灯灯壳样品.利用微波消解前处理法将汽车灯壳样品进行消解,对消解所用酸种、消解温度、消解时间3个参数进行了优化.采用ICP-MS对消解液进行检验,得到样品中B、Na、Mg、Ca、K、Ti、Sc、Cr、Pb、Mn、Sr、Fe、Hg13种元素的含量.利用欧氏距离法对检验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结果利用以上13种元素,对33个汽车大灯灯壳样品共528组的区分率为92.8%.结论微波消解-ICP-MS法可对汽车大灯灯壳中的微量元素进行准确定量分析.该方法可达到对这些样品进行准确区分的目的.
简介:【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对仲裁案件执行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的明确规定,具有强制约束力。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其确定管辖的连接点只有两个,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二是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法律没有赋予权利即属禁止。虽然民事诉讼法没有明文禁止当事人协商执行管辖法院,但对当事人就执行案件管辖权的选择限定于上述两个连接点之间,当事人只能依法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民事诉讼法有关应诉管辖的规定适用于诉讼程序,不适用于执行程序。因此,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选择,或通过不提管辖异议、放弃管辖异议等默认方式自行确定向无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