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2013年4月19日上午,中国海商法协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十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十二届理事会的工作汇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并通过了将协会理事换届改为每三年一次的决议。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沪湘当选为协会新一届主席,董松根、姚平、林智勇、张国发、孙家康、王彦君、魏东、於世成、李海当选为新一届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陈敏当选为协会新一届秘书长。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教授、中外运长航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孟于群、中远集团原总法律顾问刘国元、中国人保集团原总核保师王海明当选为新增顾问。
简介:2013年7月16日上午.赵大程副部长在北京接见了应中国公证协会邀请来华访问的国际公证联盟主席让一保罗.德科尔先生.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赵副部长首先代表中国司法部对德科尔先生的来访表示欢迎,对德科尔先生及国际公证联盟致力于推动国际公证事业发展、促进各成员国间交流与合作予以高度评价。赵副部长指出.国际公证联盟多年来致力于公证制度发展.为联盟成员国之间搭建了更新理念、规范规则、分享经验的国际平台。德科尔先生是中国公证界的老朋友,在介绍法国公证理念、促进中法公证界交流、组建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支持中国公证协会加入国际公证联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性。统一性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性,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性。
简介:“检察院总结去年的工作十大亮点很有典型示范作用,希望宣传部门和政府网站加强宣传力度推动政法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是近Et陆川县委书记黄少明在该县检察院向县委报送的《陆川检察工作简报》第一期《争创一流演绎辉煌——陆川县检察院2012年工作“十大亮点”纪实》一文上的重要批示。2012年以来,陆川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对全县20多个单位50余项涉农惠民资金项目进行拉网式全程动态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简介:社会性规制基于其规制对象与目标,似乎与成本收益分析天然的不可调和。总结对成本收益分析引入社会性规制的各种怀疑与批评,核心在于不可计算。但理论上,方法的改进和定位的修正将使成本收益分析引入社会性规制的必要性重新凸显;实践中,样本国的社会性规制成本收益分析在制度架构面、制度实施面均具有共通特点,并在制度演进面呈现共向潮流。梳理成本收益分析在我国立法的实践脉络和现状,其仍停留在宣示意义上,缺乏系统的实体制度、缺乏明确的程序配套,缺乏刚性要求、缺乏专责实施机关。不可置信是社会性规制成本收益分析在转型中国遭遇的尴尬。未来改革,务求进一步深化观念、提升能力、落实制度:应将成本收益分析功能定位于强制性决策依据,由各级政府法制办专责、外包为主实施,试点先行,细化并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