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条例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对生态资源、环境开发、利用进行补偿、维护生态平衡的法规。我国生态补偿始于20世纪70年代,四川省成都市青城山风景区以门票收入的30%作为护林费用于生态保护,开启了我国生态补偿的先河。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环保总局开始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先后在河北、辽宁等11个省的685个县(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试点。1999年启动的退耕还林及后来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的粮食补助,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正式启动。
简介:目的通过对常染色体和X染色体遗传标记的检测,探讨单亲疑难案例的鉴定策略。方法提取3个单亲鉴定案例的6份血样,采用Goldeneye20A试剂盒和AGCU21+1试剂盒检测常染色体上39个STR基因座,采用自主研制的16重X-STR扩增系统检测X染色体上16个STR基因座。结果用Goldeneye20A试剂盒检测后发现每个单亲案例均有一个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当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增加到39个时,案例1累计出现3个矛盾基因座;案例2和案例3均没有出现新的矛盾基因座。X染色体STR分型结果显示案例1有8个矛盾基因座,案例2和案例3无矛盾基因座,与常染色体分型结论相符。结论对于出现单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的母女、母子、父女单亲案例鉴定,不仅可以增加新的常染色体STR检测,也可以增加X染色体STR的检测,这样在相互验证的同时也能获得更加可靠的鉴定意见。
简介:人类解决个体与整体之间关系的法则主要有自然法则作用下的有力者居之、个人主义的"有理者居之"和团体主义的"共享而后自有之"三种。以"弱肉强食"为特点的有力者居之与当今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不应成为生态文明时代的选择。"有理者居之"在当代表现为有权者居之,而权利内容的增加和权利主体的增加都只能使业已紧张的人与自然的矛盾加剧。权利对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只对全部环境利益中的极小部分有效。"共享而后自有之"是应对环境危机的最佳选择,是生态文明时代应遵循的社会法则。"共享而后自有之"法则所规定的生态文明时代的法理的核心内容有三点,即适应自然、整体优先和义务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