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只是立法者给自己的"宣言",不具有司法适用的价值。立法者在制定刑法分则条文时,已经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在外。无论是将"但书"置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还是将"但书"转化为可罚的违法性、可罚的责任理论融入犯罪构成模式之内,发挥出罪机制都难以作到理论自洽。"情节"要素的判断内容只有被具体化为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某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才有意义。"但书"司法化破坏了刑法分则中具体犯罪构成的定型作用,动摇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根基,增加了司法上的恣意性,放任了司法人员"粗犷化"的办案思维,不利于"精细化"刑法思维方式的养成。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文书上直接引用《刑法》第13条"但书"出罪化的做法应当及时纠正并终结。
简介:为适应数字网络的发展,我国《著作权法》在第三次修订中增加了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一般条款的出现可以增强立法弹性,有助于解决网络环境下混合使用、数字化使用等新问题,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不认定侵权''三步检验法'和'四要素检验法'等不同裁判思路设立基准.合理使用制度本质上需要解决高交易成本、高社会收益、低损害的问题,一般条款的设立有利于在司法层面更好地进行市场分析.当然,设立一般条款的同时应当坚持立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在立法上严格限制一般条款的适用条件,完善12种具体情形,避免向一般条款逃逸,在司法实践中结合先例判决指导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简介:引言在发表享誉世界的刑法学巨著《反思刑法》近40年后,乔治·弗莱彻教授又开始为获致普适性的刑法体系鼓与呼。新作《刑法的语法:美国、比较和国际研究》(TheGrammarofCriminalLaw:American,Comparative,And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本书'[1])首次明确表达了他寻求超越国界的普适性刑法体系的宏愿。本书是一部设计为三卷本的专著,2007年已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第一卷《基础研究》(Volumeone:Foundation),其他两卷尚在完成之中。'因为我感到(sense)这三卷将会是在这一领域里我的作品之巅峰(theculmination),因此我想利用这个场合回顾
简介:几经波折,《网络法律评论》第19卷终于要与读者见面,希望这一卷精彩纷呈的内容不辜负大家的期待.本卷专题链接选取时下热点'个人信息保护'作为主题.'个人信息的定义''如何维持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一直备受关注.我们期望通过学者们的观点碰撞,给读者带来新的启发.首先,张平老师一文,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出发,分析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信息的必然性及规范性,指出大数据时代应当适度立法平衡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刘德良老师一文,紧紧围绕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探讨大数据技术背景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问题.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一直持分散立法的态度,是否有必要制定一套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其次,本卷选取张凌寒、杜婧、西村洋、任文倩几位学者的文章,分别介绍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回应读者关于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关切.张凌寒和杜婧一文梳理了美国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发展历史,分析其经验教训,提出了针对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建议.西村洋一文详细阐释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内涵、保护标准、个人信息流转的限制、监督以及违法处罚等方面的规定,意在通过介绍日本相关立法经验,使我国能尽早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弥补制度上的空白.任文倩一文分析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的发展沿革及主要内容,意在为中国相关方面立法提供域外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较法研究思路对探讨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