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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结果
  • 简介:涉外船舶融资租赁是近些年航运市场领域内新兴的融资方式之一,实务界对该种交易及其合同的识别存在分歧,对该种类型纠纷所应适用的准据法尚有待明确。通过对涉外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的国内法与"国际性"两个层面的分析与识别,阐述国际私法视角下法律适用所应遵循的原则,继而提出以承租人住所地法作为涉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准据法的主张。

  • 标签: 船舶买卖合同 融资租赁 法律适用
  • 简介:治安防范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需要通过有效解决措施的应用保证治安防范质量。本文从治安防范的概念入手,对现代治安防范的重点难点进行研究和分析。

  • 标签: 治安 防范 重点 难点
  • 简介:船舶融资租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不仅在于它将融资与融物合为一体,从而满足了经营者的经营需求,也在于它自身运行中所带来的困惑和合同履行中所出现的问题。从船舶融资租赁形式的典型性与非典型性的关系、船舶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船舶融资租赁法律适用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关联性与独立性的关系等几个基本关系角度,对船舶融资租赁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以探求解决船舶融资租赁实务和司法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基本原则。

  • 标签: 船舶融资租赁 典型性 多样性 一般性
  • 简介:船舶溢油事故往往会导致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对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仍存在许多不明确之处,在司法实践中也争议不断。随着中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索赔主体产生了新的认识和争议。根据《修正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对"污染损害"定义的发展过程,详细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评估标准以及索赔方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 标签: 船舶油污损害 海洋环境恢复措施 合理恢复措施
  • 简介: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商业模式的加速转变,在给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激发了更多的商标侵权。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经济的日益结合、商业模式的推陈出新,导致网络环境下的商标纷争不再是简单个案中的利益冲突,其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商业逻辑与法律逻辑的碰撞。北京市海淀区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核心区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下,创业者商标侵权风险更有典型性,问题也更为突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此前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分析,在对辖区内五年来涉网络商标侵权案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了近年我国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现状、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 标签: 商标侵权案 互联网经济 网络金融 商标保护 法律逻辑 产业示范区
  • 简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竞争愈演愈烈,生活矛盾的日益增多,人们承受的心理压力也逐渐增高,青少年激情犯罪是当前社会中比较突出的一类犯罪。本文旨在通过对青少年激情犯罪心理的成因、发展变化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青少年激情犯罪心理的预防对策。

  • 标签: 青少年 激情犯罪 心理 预防对策
  • 简介:在海运减排领域适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众多船舶都在方便旗下运作,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的船舶所有人很容易伪装他们的身份。对此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其一,从根本上解决方便旗船问题,使得每一船舶在切实有"真正联系"的国家登记注册;其二,弃用船舶国籍标准,改用"实际联系人"国籍标准;其三,绕过方便旗船问题而适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趋同征收、区别待遇"的方法是最可行的方法,即在征收阶段除必要的区别保留外,尽可能采取一致的征收标准,但在所产生的收益分配方面,则采取有较大区别的方法。

  • 标签: 海运减排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真正联系
  • 简介: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环境直接影响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船舶的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船舶融资租赁的诸多法律风险。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对建立和完善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现行制度在登记门槛、登记种类和登记系统三个方面存在法律问题,分析上海自贸区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改革试点,有必要复制推广其中"松绑船舶登记门槛"、"区分光船租赁登记和船舶融资登记"以及"由船舶登记主管机关为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统一登记主体"等有益经验。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船舶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登记 光船租赁登记
  • 简介: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其中又以海洋环境行政机关为优。因海上油污损害引起的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兼具海事与环境公益双重性质,应同时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与环境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两者乃互补关系,而非竞合关系。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上,除了在因果关系上应继续适用证明责任倒置这样的减轻证明责任措施外,还应当进一步减轻原告方的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由法院酌定损害赔偿数额。

  • 标签: 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侵权之诉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