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世界范围内媒介素养教育理念开始由"保护主义"立场向"超越保护主义"的"赋权"立场转变,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与思辨能力、信息生产与传播能力成为新的教育重点,而对于学生传播行为的前提——传播权利或媒介权利的教育却极其缺乏。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网络媒介时代的到来,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状况呈现出媒介权利意识缺乏与媒介权利滥用并存的畸形状态。"媒介权利素养"概念的提出与普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培养社会公众健康成熟的媒介权利素养,其难点既在于权利主体自我权利意识的内化,更在于公共理性与公共责任意识,以及他人权利意识与规则意识的培育和养成,即要形成权责均衡的权利观念。这种权利素养的形成与固化,既需要媒介权利素养教育的开展,更需要媒介权利法制的完善与有效实施:一是要完善现有的教育法律与法规;二是要增强现有媒介权利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三是要通过立法加大对新媒体环境中对公民违法媒介行为与对公民媒介权利侵权行为的管理力度。只有如此,才能让社会公众既在理论上,更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到两者的统一。
简介:实施素质教育是公安高等院校教育改革的方向,随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深入,以培养"完整的人"为核心的"通识教育"已逐渐被接受和认同。作为培养公安事业接班人的公安高等院校,培养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大学语文在其通识教育中的重要意义。作为公安高等院校的大学语文教育工作者,应在明确大学语文学科在公安高等院校通识教育中定位的同时,努力寻找公安职业教育与大学语文教育之间的契合点,结合公安高等院校教育的特殊性与大学语文的基础性、人文性,进一步探索在公安高等院校通识教育背景下,大学语文教学该如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注重提高受教育者的文化素质,"向教育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真正确立起大学语文在公安高等院校通识教育中的先导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