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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随着改革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改革方法"问题日益受到关注。2013年初,《人民日报》围绕"改革方法"问题发表了系列评论,提出了"改革要回应人民的强烈期待";"改革的方向至关重要";"改革既要基层摸索,也要顶层设计";"改革必须协调推进";"群众利益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改革需要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改革没有完成时"等基本观点。我国经济学界对改革方法的研究由来已久。

  • 标签: 方法论问题 顶层设计 我国经济学界 系列评论 历史时期 中国司法制度
  • 简介:刑法中的实质化思潮是耶林目的法学的产物,经由利益法学推动的方法变革,刑法适用日益地从以形式逻辑为中心转变为以目的为中心。实质化与目的解释之间存在密切的内在关联,后者构成实质解释的首要方法。目的解释的适用具有双刃剑的效果。对目的的探究,能够赋予解释者以解释的自由;目的解释主要被用于堵截处罚方面的漏洞,确保刑法之网的严密性与开放性。目的解释的内在危险则在于,会弱化罪刑法定的制约机制,并严重威胁与侵蚀刑法适用的统一性与客观性。目的解释的规制,涉及的是如何控制解释者的主观任意性的问题。有必要借助一种二元性的制约机制,即通过法教义学的内部控制与合宪性的外部控制,来实现对目的解释的规制。

  • 标签: 实质解释论 目的解释 形式解释论 刑事政策
  • 简介:拟人法律观,是法学家们以人为喻体,通过专业化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术语,对各种法律现象进行概括与描述的法学方法,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方法。作为拟人法律观的喻体,除了人的器官、生理状态、意识与情感、行为、社会角色和社会关系等具体方面外.还有由多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的人。拟人法律观的内在根据是类比推理,还有“以己度物”的认知进路、万物有灵和生物进化。拟人法律观的运用,须以正确的价值判断为先导。

  • 标签: 拟人法律观 法学方法 法律方法 类比推理 法律隐喻
  • 简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应该理解为“获取的违法性而非获取手段的违法性”,获取的违法性包括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未经授权“擅入”或超越权限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及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数据三种形态。本罪中的“获取”不但包括对数据通过拷贝等方式的控制、占有,还包括对相关数据的得知,应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其含义。本罪中的数据不包括数据化的权利,虚拟财产,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网络信号资源及数据化的商业秘密。

  • 标签: 非法 获取 数据
  • 简介:承继共同正犯,是指对某一个犯罪,先行行为者着手实施后,在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段,后行行为者介入进来,在与先行行为者取得意思上的联络后。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承继共同正犯的成立范围,应当限定在:后行行为者将先行行为者的行为和结果作为实现自己犯罪的手段,基于利用该行为和结果的意图而加以利用的情况下,应将这种行为视为后行行为者利用、补充先行行为者的实行行为,具体判断应以价值、规范意义上的等同性为基准。

  • 标签: 承继性 犯罪共同 手段规范意义
  • 简介:姓名识别个体身份的符号功能,与商标识别产品来源的符号功能相契合,表面上皆发挥着识别来源和广告功能。然而两者却分属不同的权利范畴,并不存在交叉和冲突。不能以姓名具有显著性,直接延伸为商标法上的显著性。姓名欲谋求商标法上的地位。须遵从显著性和混淆可能性规则。以此为指导原则,参照美国成熟的姓名商标制度,可治理我国姓名商标抢注的乱象。具体规则可细化为:姓名不具有显著性,非姓名权人不得使用姓名商标,禁止在产品来源和企业关系上引起混淆消费者的可能。

  • 标签: 姓名权 姓名商标 符号结构 显著性 混淆可能性
  • 简介: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作品提供行为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二分法作为构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责任体系的基础,但没有界定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作品提供行为。许可行为统领网络作品提供行为,取得许可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作品提供行为的法律起点和本质法律特征,是责任体系的分界点。其法律标准是“取得授权的合法性”。以授权为核心,正确适用法律既需要把握许可行为与提供行为、提供行为中的技术服务的关系,还需要以网络技术特征界定各种单纯网络技术服务。

  • 标签: 著作权法 网络作品提供行为 法律特征 单纯技术服务 法律责任
  • 简介:司法判例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涉及司法判例的选编、发布、内容、效力、引用、推翻之规则的总和。承认判例法的国家有司法判例制度,不承认判例法的国家也有司法判例制度。司法判例制度起源于自然法的发现和习惯法的传承,而且在神啊裁判中留下沿革的痕还。司法判例制度的变化受到制定法发展的影响。制定法强则判例弱;制定法弱则判例强。于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制度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近代以来,两大法器的司法判例制度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当下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需要改进和完善。

  • 标签: 司法 判例 制度 比较
  • 简介:反就业歧视抑或平等雇佣,不仅关涉基本人权的保护,也关涉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国家积极义务的履行.机会平等是在实质平等不可能情况下必须保有的形式意义上的底限平等.雇佣领域的机会平等是排除不合理区别因素后的“合理区别前提下的平等”,其首要原则是“机会向具备岗位合理底限要求的所有人充分开放”.在此前提下导入企业自由和社会经济进步价值,就形成机会平等前提下的精英主义选择机制.精英主义选择机制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建立在“真实职业资格”基础之上,且有赖于条件平等的支撑.条件平等意欲达致的目标是国家通过对竞争条件及其形成因素的积极调整最大限度地使人们能在实际的选择中实现真正的自由选择.

  • 标签: 企业雇佣 机会平等 精英选择 条件平等 自由选择
  • 简介:行为不同于举止,行为在语义上便是有意目的。规范只能通过行为而得到遵守,却不一定需要由行为来违反。结果不法和未遂不法属于归属的对象,而将结果不法认定为可罚、有责的义务违反而加以责难,则涉及归属的标准。对可罚的错误举止的负责性,称为罪责。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前者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后者的目的在于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刑罚是对违反规范的交谈性回应,它表明规范应不受侵犯地继续有效。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身体和认识能力)却未实施其若具有避免构成要件实现的意图时所应为的行为时,则成互义务违反;而犯罪人未在行为层面上形成自己原本能够形成和落实的避免构成要件的意图,则应受责难。与此对应,归属的两个基本条件是行为能力和动机能力。犯罪意味着犯罪人有相应能力却没有合乎规范地行为,亦即违反义务且有责地未以其行为遵守某一规范,这不同于传统上那种认为犯罪是犯罪人违法且有责地行为的见解。

  • 标签: 举止 行为 规范 交谈 归属
  • 简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增加了确认无效判决之后,该判决形式的适用案例十分罕见。一方面,我国法律中的“无效”规范的含义与行政法理论中的“无效”理论存在着偏差;另一方面,则源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基于法律制度的缺陷,单纯的无效判决并不能达到保护相对人权益的预期效果。这需要在未来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对无效行政行为进行明确列举,并继续推进禁止判决的适用。

  • 标签: 无效判决 行政行为 无效 不成立 禁止判决
  • 简介:春秋战国时代,“法”由一个不甚重要的词语成长为诸子政治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墨子是实现这一转变的枢纽.他是先秦首位对“法”的概念进行理论反思,并将之治术化的思想家.其“法”源于技术知识之“佱”,而非周人正统语境中的“灋”.缘于对周制的不满,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墨子做出摒弃“德—礼”观念而对治术之学重建的尝试.由此而兴的“法”学,由于墨学的主流化以及其与新兴的治权化、私权化的社会风气带来的新理论需求的契合,被广为接受,并获得进一步发展.最终,“法”成为战国晚期各家治术理论的中心话语.

  • 标签: 墨子 技术 治术
  • 简介:中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利有弊,对于其利,必应否定;对于其弊,在解释上,应最大限度地限缩其中所言“法”的范围,将若干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视为“依法”,而不作为“违法”对待。不宜一概否定指示交付场合让与物权的返还请求权。“出让人转让被人盗窃或遗失的手表一块,此时转让的返还请求权应包括对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说,是合适的,不应否认。

  • 标签: 指示交付 债权的返还请求权 物权的返还请求权 无占有动产的让与
  • 简介:侦查取证瑕疵虽然是部分侵犯了法律的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但毕竟造成了证据的缺陷和不完善,降低了证据的价值和作用,有时甚至无法弥补而使证据成为非法证据。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侦查取证中存在的违反技术程序,物证书证保全或鉴定不当等瑕疵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瑕疵的现实条件,阐述了造成侦查取证瑕疵的相关法律制度缺失方面的客观原因和认识与价值取向偏差方面的主观原因。同时提出了转变侦查观念、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可操作性、以及提高证据获取力等方面的解决措施。

  • 标签: 瑕疵证据 侦查取证 成因分析 源头治理
  • 简介:继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电子数据在刑事司法证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如何提取电子数据、审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电子数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司法实践中的这些具体问题尚无现成答案。确定电子数据基本范畴,并对电子数据在侦查、起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界定电子数据收集、鉴定、审查、认证的具体规则,特别是根据抽象司法程序模型,对电子数据的取证规则进行详细地叙述与论证,为电子数据的刑事司法适用提供切实可行的具有法律性和技术性的操作规程,就成为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 标签: 电子数据 司法适用 取证规则
  • 简介:我国学理上缺乏对主观证明责任进行独立、系统的研究,进而产生了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问题。主观证明责任具有特有的法律内涵。主观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性事实与实体事实两类,其责任分配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诉讼中由当事人交替履行。主观证明责任有促进发现真实、强调当事人自我责任、防止滥用诉权等法律功能,在实践中为合理解释法律规定、提高当事人举证意识与举证能力、促进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起着积极作用。

  • 标签: 证明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分配与转移 法律功能
  • 简介:罗马法上未发展出意思具有拘束力的规则。在形式主义背景下,要式口约居于一般合同地位,任何无不法、不道德、不能等缺陷的约定均可借助要式口约获得可执行性。消费借贷等要物合同产生的原因在于无偿性决定了当事人不宜做要式口约,而嗣后的法律干预以受领人返还已受领的物为核心。鉴于无偿性是仅有的对要物合同具有一定证成作用的理由,并且不为交付合意即不发生法律效力亦非妥当的制度安排,有偿的消费借贷等合同应被定性为合意合同,无偿的消费借贷等合同应被改造为要式合同,物的交付可补正形式瑕疵。

  • 标签: 要物合同 无偿性 废止 改造
  • 简介: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制度的灵魂,无保险利益则无保险。根据民商法的基本原理,公司对其财产当然具有保险利益。但股东对公司财产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各国保险法学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我国《保险法》对这一问题一直未作规定。从保险利益原则设定的价值与功能角度分析,我国应承认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对此,实践中可通过公司章程自治规范以及保险行业针对此类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来具体操作。

  • 标签: 保险利益 股东 公司财产 公司章程
  • 简介:本文试图在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研究中区分出三种类型的法治文化概念,它们分别是作为领域或对象的法治文化概念,作为方法的法治文化概念,强调法治文化整体意蕴的法治文化概念,分别对应三种文化概念,即为强调外延的文化概念,作为意义之网的文化概念和作为一种整体生活方式的文化概念。三种类型的法治文化概念也是三种典型的研究进路,本文试做简单述评。

  • 标签: 当代中国 法治文化 文化概念
  • 简介:“媒体公诉”和“自媒体辩护”是当前我国刑事司法与媒体关系的两大突出问题,是刑事诉讼的“中国式问题”。本文解析了“媒体公诉”在我国刑事司法的具体现象和存在原因,解析了“自媒体辩护”的成因及利弊,以案例实证分析了“媒体公诉”与“自媒体辩护”的博弈,并探讨了有关“媒体公诉”和“自媒体辩护”的对策。得出初步结论:“媒体公诉”和“自媒体辩护”治本之道在于公安司法机关应在刑事司法程序内行使法定职权,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律师则相应地在法律程序之内行使辩护权。

  • 标签: 转型社会 “媒体公诉” “自媒体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