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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国在16世纪最后二十五年出版的大多数关于政治的书籍都是些辩论性的小册子,既没有独立性,也没有哲学上的原创性。然而,让·丹(JeanBodin)于1576年出版的《国家论六卷》(Sixlivresdelarepublique)却是一部影响力较为久远的论著。这部论著也是在内战中应运而生的,因而其公开宣称的目的便是强化国王的地位。但是,丹的思想却遭到了宗教派别的异乎寻常的冷落;再者,他还努力建构一个有关政治思想的哲学体系;因此,不论他的思想有多么混乱,他的这一努力都至少使得人们无法把他的论著归人那些辩论性的文献之中。

  • 标签: 主权 哲学体系 政治思想 16世纪 宗教派别 原创性
  • 简介:“完全没想到。一个西方大国的政治家,澳大利亚原总理陆克文。能与中国大陆普通网友交流.还能和我这样普通的网友微私信。”4月28日晚上,浙江嘉兴一个网友难掩内心的兴奋和惊喜.在网上“炫耀”说。

  • 标签: 外国政要 中文 澳大利亚 中国大陆 政治家 陆克文
  • 简介:国家治理模式从中世纪向近代的转变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中世纪式的被动的、运用司法权展开的治理开始转变为以立法权和执行权(或日行政权)为核心的更为积极主动的治理。其中,一方面国王垄断了立法权,并理所当然地被视为王国内惟一的立法者,国王借助于立法者的身份通过统一的立法整合国家,并进而借助于统一的立法推进社会变革,立法权成为国家权力的核心,立法权的运用成为国家治理的起点;

  • 标签: 立法权 主权理论 国家治理模式 意义 论证 积极主动
  • 简介:当代宪法政治的理论来自于意志决断和理性论证的混合,前者通过政治过程来实施宪法载明的公意,后者通过宪法解释和审查来约束民主过程,二者构成宪法政治的正反律。这一理论逻辑的概念原点是权力和法的关系,它经过丹的理论概括而得以现代化。通过将主权界定为立法的绝对权力,丹确立了作为决断的主权的基本含义,通过分离和重组中世纪约束王权的习惯法,丹确立了主权和法的新边界。加冕誓词、等级议会和高等法院等封建法内容,被重新命名为王国法,并因为其不符合绝对主权的逻辑而被否定,而有关王位继承的萨利克法和公地不能分割两项要求,被单独命名为根本法,合同、财产和征税问题被放在万民法、自然法和神法等高级法的范畴之中,构成主权权力无法逾越的界限。当代宪法政治正是这一概念体系在成文宪法语境之中的翻版。

  • 标签: 博丹 主权 根本法 萨利克法 自然法
  • 简介:中国取得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权以来,各个相关领域的准备工作都有条不紊的开展,面对我国专利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的现状,加强企业专利保护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应从宏观与微观角度加以完善。

  • 标签: 世博会 企业专利保护 中国 专利法 知识产权 专利权
  • 简介:早在3年前,曾谐而寓庄地写了篇小文字,“东君又来,田园将芜,人也挥手从兹去”。写这样的文字,当然是有一定的想法和含意,未曾想却遭到同事误解和友人嘲笑。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期刊 编辑工作 发行工作
  • 简介:张光先生的悲情在于其在法学上欲救败继绝而不能,欲续往圣却无法使其适应人群需要,且过深地陷入“主义”之争而较少探讨具体法律问题。张先生是当今一个重要法学流派学理上的奠基人,他以特殊形式促进了中国法学的发展,但其学术活动和学术思想的局限性也影响到当今中国的法学。张先生留给后世的最宝贵精神遗产,是他在学术上的独立精神,以及有所不为、有所坚持、不跟风、不盲从的品格。今天祭奠张先生,为的是发掘和激发潜藏在中国学者灵魂深处的独立精神,包括提倡独立的个性,坚守独立的人格,保持独立的学术品格。

  • 标签: 张光博 学术 中国法学 宪法学 独立精神
  • 简介:当前,中小学幼儿治安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包括在校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两个方面。考虑到这些案件的特点,中小学幼儿治安防控的重心应当放到增强校园的监控力度之上。具体措施包括:构筑有效的防卫环境、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保安队伍和强化警方的防控作用。

  • 标签: 中小学幼儿园 治安防控 校园监控
  • 简介:<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已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颁布了。目前,尽快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任务已摆在我们的面前。下面笔者拟就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谈点意见,以求教于同行。一、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保护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是由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显然是一个经济

  • 标签: 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企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健康发展 占有生产资料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此,学者提出广泛批评,认为对所有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唯独对动物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出特殊规定,不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缺少必要的理由。在2016年发生的八达岭野生动物老虎伤人案件中,进一步暴露了这一规定的缺陷,即对动物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受害游客保护不周。值此修订《侵权责任法》为民法侵权责任编之际,应当对此进行修改,规定同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才能够与所有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则相一致,更好地保护游客和公众的人身安全。

  • 标签: 民法侵权责任编 修订 动物园动物损害责任 归责原则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