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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陕西省旬阳县白柳镇地处旬阳县城以北9公里处,全镇辖14个村(社区),总人口1.5万人,属旬阳县"三镇一体化"大县城发展的重要承载区,也是旬阳县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镇域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商贸活跃,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干群同心攻坚克难,连续三年取得县委县政府考核"双优"成绩,2017年人均纯收入达1.2万元。

  • 标签: “枫桥经验” 高新技术开发区 纠纷 学习 密码 调解
  •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和“完善”这样的表述,意味着这一机制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有着相当深厚的实践基础和制度经验。在《决定》所列的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中,“调解”和“诉讼”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范围最广、时间最长、经验积累最为充分。这就是相关文件和学术研究中所称的“诉衔接”(或“诉对接”)。

  • 标签: 有机衔接 法实践 法治意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 经验积累
  • 简介: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中的“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实质上是与培训岗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用人单位简单培训、任意岗等行为极易落空解雇保护之立法目的。尽管其背景是培训制度和岗制度本身均有待完善,而从该条之实践来看,更直接的问题是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做简单而狭义的文义的解释,将培训岗解释为事实行为,用人单位的培训岗义务转化为培训与岗之间的选择、具体内容的决定,以及劳动者相应的参与义务。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应当明确培训岗独立的制度价值、明确劳动者在培训和岗上的全选权利、明确用人单位培训不能胜任劳动者的义务、明确用人单位尽可能为不能胜任劳动者提供岗机会的义务。

  • 标签: 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 调岗 解雇保护
  • 简介:民族地区推行刑事和解和"检对接"机制,能够有效克服司法工作中的"三对矛盾",体现"恢复型司法"理念与民族传统和合文化的契合,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限定较窄,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行使法律变通权,合理、适当地探索扩大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当前民族地区"检对接"司法实践体现出正式制度与民间调解的有效结合,在赔偿、履行、帮教方式上,仍有必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检对接"机制在民族地区的推行已经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但也面临着阻力和困境,应通过完善相关规范,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民族地区 刑事和解 检调对接
  • 简介: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不容乐观。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审视现行水资源法律制度,不难发现我国水资源立法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我们应根据循环经济对水资源立法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内容、重视水资源市场机制的作用;还应改进现行水资源立法在立法思路、立法机制、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发展循环经济之处;应当调整立法思路、改进立法机制、健全水资源法律体系、完善水资源法律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我国水资源立法更好地适应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 标签: 循环经济 水资源 立法
  • 简介:<正>一、经济立法效益原则体现出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效益”原本是经济学的基本范畴,也原本是经济学的根本主题。效益被引入法学领域“导源于亚当·斯密以来的经济学对法律的渗透,亦即对法律的经济分析的运用。”由此,在当代法学和经济学越来越紧密的发展中,自然也就产生了经济立法效益原则。经济立法效益原则是经济立法的一个实体原

  • 标签: 地下经济 经济立法 效益原则 经济学家 法律 经济分析
  • 简介:"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 标签: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民事诉讼
  • 简介:<正>近年来报刊经常反映,投资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证券往往发生暂时性缺失——要么是填单买进时被告知资金帐户上没有足够的资金,要么是卖出时被告知股票帐户上没有足够的股票。通常,经投资者再三追问,缺失的资金或股票又回到了投资者的名下。为什么投资者的资金或证券会发生暂时性的缺失?直观看,至少有两个原因:①券商工作人员挪用投资者的股票或资金牟取私利。②券商擅自利用投资者的股票或者资金提供给其他投资者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这两种情况都是利用不属于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从事证券交易,即所谓偷鸡下蛋,暗中还鸡不还蛋的无本生意。问题是,到底该怎样把握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一说应以挪用公款认定,一说应叫做盗用,一说应称为非法透支交易,一说应视为信用交易。笔者认为,如以“地下信用交易”概括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也许更加贴切,因为这种行为与规范的信用交易、挪用公款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 标签: 地下信用交易 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市场 投资者 金证券 挪用公款罪
  • 简介: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由于目前还欠缺系统的法律予以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拟揭示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立法现状与不足,论述地下空间权归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部门及其职能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措施等问题,以期对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有所裨益。

  • 标签: 空间权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立法
  • 简介:<正>一、分化的现象(一)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传统中国是一个大的熟人社会,这注定了传统的民间调解主要是借助宗族、村落中有声望的长老、大家长的权威,平息纷争,缓和矛盾。这种调解效力主要依靠长期以来共同生长生活在一起的人们组合而成的社会所具有的内生自治力。加之,在主张德主刑辅的传统社会,儒家教化之下的民众持有厌讼心理,大量民间纠纷得以通过

  • 标签: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制度 恶意调解 二元分化 双方当事人 人民调解协议
  • 简介:调解或者判决作为司法产品存在供求平衡问题,在宏观层面,调解、判决供给过量或不足,将扭曲司法资源的配置,导致司法无能或者司法失效;在微观层面,法官提供的司法产品不能满足当事人的效用,则或者走向强制调解,削弱其正当性基础,或者案结事未了,申诉上访不断。本文因此尝试在博弈论视角下探讨判结合的纳什均衡状态及其形成条件。

  • 标签: 司法能动 司法克制 判调结合 均衡 博弈
  • 简介:要点提示:地下停车场通常并非专属某个人,亦非只停放某个人的车辆,车位分别属于不同的业主,属于公共停车场,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的“道路”。被告人在此醉酒驾驶可能危害其他业主的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

  • 标签: 地下停车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 驾驶 危险 公共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