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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是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增加的内容。该原则最早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865年首创,此后成为专利制度中的一项金科玉律。各国专利法都是按照该原则而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我国《专利法》也不例外。但是,在《专利法》中明确写入“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规定的国家或地区却为数不多。我国此次修改之前的《专利法》就没有作这样的规定。本文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对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作一分析见解。

  • 标签: 禁止重复授权 利益平衡 补充作用
  • 简介:信用卡预授权就是在商业发展过程中,为了满足人们的支付需求,而对信用卡支付的一种创新形式。传统上将信用卡预授权交易环节划分为信用卡预授权环节和信用卡预授权完成环节,并将预授权确认单作为信用卡预授权完成环节的证据。应当认为信用卡预授权法律关系本质上是发卡银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三方之间形成的一个协议安排.不能将信用卡预授权确认单作为预授权完成环节的标志,因为持卡人通过其他替代方式对特约商户进行支付,同样能够达到履行债务的效果,应当允许完成的方式多样化。信用卡预授权完成环节在协议中是类似于协议履行完成的环节.可以从明确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责任承担方以及加大对持卡人保护三个方面完善该制度。

  • 标签: 信用卡预授权 交易环节 协议履行 民事法律关系
  • 简介:<正>完善我国授权立法体制,解决我国授权立法实践中的问题,应有长期方案也应该有短期方案。从长远看,应该制定授权程序法,以使我国授权立法制度系统化、规范化。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实践经验,根据立法的轻重缓急,制定授权法条件尚未成熟。从眼前看,最重要的是要在授权立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逐步建立各种微观的、具体的授权立法制度,为实现长期目标打好基础。

  • 标签: 授权立法制度 法条授权 授权制 立法权 立法实践 吸取教训
  • 简介:论重整企业的营业授权制度王卫国前言营业,从一般的意义上讲,是指营业者以营利为目的,运用有组织的营业财产所进行的市场交易活动以及与市场交易活动相关联的种种资源开发和利用行为。从一个企业的角度讲,营业就是它的生命运动;营业既是企业生命力的表现,也是企业...

  • 标签: 债务人 受托管理人 继续营业 破产管理人 债权人 重整制度
  • 简介:我国《物权法》第5条是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法定的是、并且只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其实质是种类法定;但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并列仍有其意义。物权法定并不包括、也无需包括设立方式、效力、公示方法、保护方法的法定。种类法定是三个层次种类的法定,内容法定是轮廓的法定,轮廓法定应注意把握各种物权的关键特征。轮廓法定使得物权法定中保有了一的自治空间。地役权的灵活性存在于物权法定内部,其并非物权法定的补充。

  • 标签: 物权法定 类型 内容 效力 公示 关键特征
  • 简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度是宪法、立法法的重要制度,之前立法法仅对授权立法有明确规定。为解决在上海自贸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障碍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法律进行修改。此次授权成为了上海自贸区的一大改革亮点。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设立了新的权力机关授权类型——授权修法。对授权修法的内容、目的、程序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认为: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不应成为授权修法的内容;被授权主体的范围应明确为国务院等。

  • 标签: 授权修法 行政审批 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暂时调整法律的部分规定 合宪性
  • 简介:虽然国家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今天看来是个宪法原则,但它其实起源和生长于私法土壤。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定了国家机关权力只能以宪法列举的为限,并且,这些限制首先并主要针对立法机关。列举国家机关及其权力范围是宪法限制权力的基本方式。形成国家机关清单和权力清单乃宪法限制权力的基础性方法。国家机关和他们行使的权力不超越宪法清单一直是正常立宪国家的法治实践。“法无授权不可为”也应是中国宪法学者维护的价值标准之一。

  • 标签: 法无授权 权力列举 权力清单 权力负面清单
  • 简介:近年来,由于外部司法环境的变化,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强调通过调解(协调)的方式来解决民事、行政争议和纠纷。最高法院相继出台了有关调解的系列文件,地方法院也都大张旗鼓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推动审判中的调解工作。应当说,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对于减少社会变革时期的不安定因素、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调解结案有利于当事人息诉、可以有效地减少涉法上访,也可提高审判效率、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但也要看到,不少地方法院又因此将调解工作指标化、绝对化,一味地简单强调调解,从而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 标签: 人民法院 中国 调解制度 法院调解
  • 简介:<正>案情简介:被告人郭某(女)系某公司挡车工,于1986年至1995年间,乘其上夜、中班之机,多次从自己负责挡车的织布机上撕下各种布,带回家中,1995年12月作案时被抓获。经清点,郭某共盗得各种布计142块,300余米,价值2500余元。案发后,赃物从其家中搜出。

  • 标签: 侵占罪 盗窃罪 被告人 非法占有 利用工作 秘密手段
  • 简介:授权不明,简而言之,即授权的意思表示不明确,可能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况:从其意思表示中难以判断其是否授权;从其意思表示中难以判断其向谁授权(或将代理权授予谁);从其意思表示中难以判定其授权的具体事项、范围或权限;从其意思表示中难以判断其授权的有效期限(起止日期)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

  • 标签: 授权不明 被代理人 我国民法通则 起止日期 民事活动 有效期限
  • 简介:风险社会中,风险规制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行政裁量权由此进一步扩张。对美国货运协会案的思考可揭示,美国公法上通过司法审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两种传统进路,即“审查授权的可理解性”与“审查裁量的合理性”,在功能上可以相互替代,同时也并未排除他种可能;而这些可替代方案的有效性,从根本上取决于对复杂的当代风险规制活动是否具有符合实际的理解。

  • 标签: 美国货运协会案 风险规制 司法审查 行政裁量
  • 简介:实体物之物权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物之物权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物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 标签: 物权观 私法自治 物权法定 过失责任 财产利益 概念经济性
  • 简介:<正>丁某开一辆装满仪器的东风车,从广州驰往武汉。1997年10月18日晚,在105国道线将车停在祥和饭店住宿、吃饭。进门碰见已办好住宿、正在吃饭的初中同学杨某及刘某和刘某的女朋友王某。杨某知道丁既做生意,又开车,想诈他的钱财,与刘某、王某商量,“请丁某吃饭、喝酒,把丁某及押车人劝醉,窃他们车上的物品”。三人在丁某房间喝酒时,轮流对丁某及押车人劝酒。丁某

  • 标签: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门碰 仪器 抢劫行为 构成盗窃罪
  • 简介:<正>一、案情被告人冀永军,男,19岁,河南省安阳市人,1983年10月入伍,为河北省承德军分区警卫班战士。1985年9月6日,冀永军回安阳市探亲。16日晚,被告与女友马巧岭在安阳市第一中学门口会面时,与马所在个体综合商店经理范忠毅(男,26岁,市北郊供销社职工,停薪留职)相遇。范以“一个臭当兵的,昨晚她(指马)还和我在一起睡觉,你快滚!”等对冀恶语中伤。冀不堪侮辱,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次日晚八时许,冀永军到同学李富星(安阳市围巾厂工人)家,对李和在李家玩的同学陈文明(市织染厂工人)谎称遭

  • 标签: 流氓活动 故意伤害罪 安阳市 被告人 犯意 聚众斗殴
  • 简介:<正>《法学评论》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司法实践栏所载案例,我认为对被告人季某的行为应诈骗罪,不应盗窃罪或贪污罪。理由如下:一、本案不应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虽然秘密窃取了空白现金支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没有盖印或签字的支票不属于有价证券。故在本案中,被告人窃取的未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填写金额的支票是没有价值的,被告人仅凭空白现金支票并不能达到非法占有本单位钱财的目的。所以,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只能算是一种盗窃行为,尚不够盗窃罪。在本案中,被告人所实施的窃取空白

  • 标签: 被告人 诈骗罪 盗窃罪 非法占有 贪污罪 秘密窃取
  • 简介:未成年人意监护是指在未成年人不处于父母照护权之下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通过委托或者以遗嘱方式为其设立监护人,并将对未成年人的照顾与保护委托给监护人代理行使的制度。它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意监护具有自身的特征,它体现的是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意思与意愿,意监护人履行的是类似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与保护的义务与责任,保护的是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作为法定监护的补充,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委托监护和遗嘱指定监护两种意监护形式,但从立法本身及其适用效果来看,我国的意监护还存在着立法体系不统一、内容不够完善和监护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因此,建议由民法典来统一规定意监护,明确规定意监护的适用条件、意监护人选任资格、意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等内容,并建立健全意监护的监督机制。

  • 标签: 未成年人 意定监护 委托监护 遗嘱指定监护
  • 简介:<正>案情简介:在1983年的“严打”斗争中,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管辖权曾一度下放。此间,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氓集团案件。以强奸罪、流氓罪合并判处该集团主犯之一的陈某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陈犯被投入某监狱劳改。自1991年以来,陈犯的妹妹、妻子等亲属通过该县某中学教师李某向县人民

  • 标签: 私放罪犯罪 判决书 受贿罪 无期徒刑 审判管辖权 流氓集团
  • 简介:<正>我认为张作义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理由如下: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各种具此犯罪的构成要件,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的特征。其共同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侵害的客体都是社会主义公私财产关系;其不同的特征是:实施各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行为特征如何就成为

  • 标签: 抢夺罪 行为特征 盗窃行为 侵犯财产罪 犯罪行为 被害人
  • 简介:<正>原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编写的《继承案例汇编》第104页介绍了下面这个案例,并附了编者按语.金继全、尚长荣夫妇有三个女儿金英华、金英芹(现均为工人)金英美(现为公社社员).土改时,政府给金及三个女儿七间房屋.尚过去和长女共同生活,仅在1969年初至1973年2月由其侄金英舟(公社社员)赡养过一段时间.后金、尚夫妇相继死去,均由金英舟发葬,但金英华姐妹也拿过一百元丧葬费.现金英舟以赡养过伯母及发葬了伯父母为理由,要求全部继承留下的七

  • 标签: 继承权 赡养义务 法定继承人 继承遗产 案例 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