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7 个结果
  • 简介:<正>一、“第二次生命”罗马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物之一,了解它是开明教育的一个部分,正如了解其他许多伟大事物一样。除开这个事实以外,它在过去的岁月里一直保持着影响。事实上,正如耶林在上个世纪所写的那样:它已经成了“当代世界文明的一个因素。”当然,对于律师和法科学生来说,罗马法一直服务于作为法理学和法律学研究导论的特殊目的。在英格兰,自从伦巴第人维卡留斯1149年左右在牛津开始讲授罗马法后,罗马法的作用就已被这样理解了。维卡留斯并且还出版了一部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和学说汇纂的著作。

  • 标签: 罗马法 查士丁尼 法典编纂 德国民法典 地役权 赠与人
  • 简介:<正>各国传统的买卖法几乎一致认为,受盘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发盘(offer,又称为发价)才构成接受(acceptance,又称为承诺)。英美法称此为镜合原则(mirrorrule),是说发盘与接受必须一致,如同照镜子一样,必须重合,而不能重影。有条件的接受发盘,或更改发盘的部分内容后加以接受,在买卖上都不发生接受的效力,而构成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还盘消灭原发盘,构成新发盘。接受必须无条件,这是个传统原则,但是在当

  • 标签: 发盘人 接受 受盘人 新增条款 合同成立 合同条款
  •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也加快进行,城市中一些房屋需要被征用拆除。房屋作为人们重要的基本生活资料、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遇到拆迁就会涉及到对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如何处理问题。因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常常在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产生意见分歧而导致发生纠纷。那么,这些纠纷经过双方协商以后

  • 标签: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被拆迁人 最高人民法院 城市建设 解决纠纷 当事人
  • 简介:被害人危险接受是指被害人意识到危险并且自己积极地走进危险,或者被害人单纯被动地意识到危险,从而在被害人和行为人的共同作用下产生了法益侵害的结果。被害人危险接受通常出现在过失犯之中,其核心问题在于被害人的行为是否影响行为人的不法。对此,我国司法实践一般持否定态度。与此不同,日本的判例和学说认为在被害人危险接受的情形下,应当考虑其对行为人不法的影响,因为按照自我答责原理,每个人只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在被害人危险接受的情形下,被害人自我答责必须具备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借鉴日本刑法上的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以便更好地实现刑法的公平和正义。

  • 标签: 危险接受 过失犯 自我答责 客观归责
  • 简介:本文针对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严重侵害他人健康权并致其近亲属精神损害的案例,和我国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拟就建立侵害健康权的间接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严格限制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作初步探讨。

  • 标签: 民事侵权 健康权 间接受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正>前个时期,我被法律顾问处指派接受某刑事案件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的规定,我以律师的身份,持“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专用证明”,去某看守所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求是否同意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意见。该看守所接待人员(曾两次请示该所负责人)表示: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委托律师辩护,因此拒绝我会见被告人;又称,该被告人是由人民法院羁

  • 标签: 被告人 近亲属 提出上诉 征询意见 诉讼程序 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