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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继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电子数据在刑事司法证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如何提取电子数据、审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电子数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司法实践中的这些具体问题尚无现成答案。确定电子数据基本范畴,并对电子数据在侦查、起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界定电子数据收集、鉴定、审查、认证的具体规则,特别是根据抽象司法程序模型,对电子数据的取证规则进行详细地叙述与论证,为电子数据的刑事司法适用提供切实可行的具有法律性和技术性的操作规程,就成为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 标签: 电子数据 司法适用 取证规则
  • 简介: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但在加入WTO后新的形势下,市场监管法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存在较多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般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市场准入审批监管制度,以及特殊市场准入监管机构设置创新重构等,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准入监管法的法律制度,建立新的市场监管法律体制。

  • 标签: 政府职能转变 市场准入监管 监管法律创新
  • 简介:场外交易市场的特殊主体、特殊交易制度、特殊融资产品和特殊监管制度导致场外交易市场纠纷呈现出了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类型和特点。现有证券市场纠纷解决诉讼机制天然不足,非诉机制严重缺失。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纠纷解决应从诉与非诉两种路径展开,扩大证券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废除起诉条件的前置程序,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同时建立相互衔接的内、外部纠纷调解机制和完善的证券仲裁裁决机制。

  • 标签: 场外交易市场 民事诉讼 仲裁
  • 简介: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非结构因素和结构因素在认定市场支配地位中同样重要。但在互联网行业,市场份额等结构因素适用性减弱,非结构因素作用因而凸显。就其外延而言,关键设施、创新能力、转移成本最具典型性。互联网接入服务、技术标准或知识产权、互联网平台最有可能成为关键设施。互联网企业控制这些设施能够使相对人产生交易依赖,体现企业对市场的纵向控制能力。竞争性垄断市场结构下,竞争被创新发起或抑制,垄断靠创新实现或突破。看似矛盾的产业发展规律实则证明创新能力对于企业的重要性。转移成本的存在不仅成功地实现了对消费者的锁定,而且对潜在进入者构筑起较高壁垒。

  • 标签: 互联网企业 市场支配地位 关键设施 创新能力 转移成本
  • 简介:从人力市场归一化的分析来说,应当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但在劳务派遣实践中,因为存在着劳务派遣工权利保护的障碍来自于系统性的用工歧视制度结构,劳务派遣立法过程中缺少充分的意见表达通道,致使劳务派遣中利益攸关的劳动者无法将自己的利益需求有效表达出来,劳务派遣实践中劳动者利益保护成本相对较高等原因,给劳务派遣工的权利带来了多重损害。应当通过构建平等的法律文化,建立有效的劳务派遣工参与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并严格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真正关进法制的笼子里,构建接近正义的法律适用体系,开展员工关怀、培育正常良性的雇佣关系,注重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的责任承担能力,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等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人力市场的统一,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

  • 标签: 劳务派遣 员工权利 劳动合同法 人力市场归一化
  • 简介:科斯(RonaldHarryCoase,1910—2013)生于英国。1932年自伦敦经济学院毕业后,科斯曾先后任教于邓迪经济学校、利物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1964年,科斯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出任《法律经济学杂志》的主编——这是他特别看重的一个职务。1991年,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理由是:揭示并澄清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费用和产权的重要性。

  • 标签: 经济学思想 法律经济学 科斯 伦敦经济学院 诺贝尔经济学奖 利物浦大学
  • 简介:市场监管的正当性源自市场运行存在内生性缺陷及其安全风险并需要外力矫正,在法治理念指导下,市场监管的本质是一种法律监管,而不是权力监管。尽管市场监管法可能含有具有行政法属性的法律规范,但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结构利益关系,这些规范不能改变其秩序性规则的整体性质。

  • 标签: 法律监管 权力监管 市场监管法 定性
  • 简介: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评估结果显示,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与课题组依据客观指标的评价出现了一定程度背离。公众主观认知不理性、不一致等主观偏差论不能完全解释这种背离。评估数据显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是造成这种背离的主要原因。一部分法治政府建设举措仅为应付上级政府要求,不能切实地发挥规范行政活动的作用,公众也无法实际体验到行政活动规范化的提升。这种形式主义倾向反映了当下行政主导型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缺陷,未来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审查等外部约束力量,方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

  • 标签: 法治政府 形式主义 行政主导
  • 简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应该理解为“获取的违法性而非获取手段的违法性”,获取的违法性包括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未经授权“擅入”或超越权限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及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数据三种形态。本罪中的“获取”不但包括对数据通过拷贝等方式的控制、占有,还包括对相关数据的得知,应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其含义。本罪中的数据不包括数据化的权利,虚拟财产,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网络信号资源及数据化的商业秘密。

  • 标签: 非法 获取 数据
  • 简介:画家村房屋买卖诉讼轰动一时,以宣告合同无效告终。然而,两审法院的裁判依据却值得推敲。法院的无效判决,体现了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以及房地一体原则的固守。然而,在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流转问题上,一味固守封堵型政策无法真正维护农民利益,甚至不能给整个社会带来正面利益。制度创新之道在于均衡中求共赢。如果发掘传统物权法的制度资源,借助权利层级构造的手段,在宅基地使用权上设立地上权,则可不必触动土地公有格局和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底线,而为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开辟出入市流转的合法渠道。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房地一体原则 地上权
  • 简介:对s市M区统计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城市涉嫌犯罪的少数民族人员以无任何前科记录的初中文化水平以下的外来男性农民和无业人员为主;实施的犯罪行为比较轻,相对集中于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几个罪名;共同犯罪的规模较小,共同犯罪人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作案手段多元化、相对平和,重特大案件罕见;适用刑罚比较轻缓,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为主。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犯罪并不是严重的社会现象,其数量和严重程度远远低于汉族人犯罪。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不应当特殊化,应当在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的背景下,理性客观地对待少数民族人员犯罪问题,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措施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大城市。

  • 标签: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犯罪 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