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0年8月18日,文明仓颉的故里,史官镇贾家庄村人饮工程、村部落成、车站竣工典礼大会上,前来的市、县主要领导对该村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表扬和肯定。
简介:通过以奥斯丁和丘汉平为个案的中西比较,对法律理论的周边语境进行分析,是新型知识社会学在法学中的一种探索,可以更为深入地理解近代法学理论的历史发动,进而深入理解发展至今的世界法学运作的内在隐蔽含义。
简介: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鉴于《产品质量法》并未排除原材料、零部件和半成品作为产品的资格,《侵权责任法》也未排除该些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责任,该些产品的生产者仍可被认定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而非与运输者、仓储者处于与消费者毫不相干的地位上。生产者与销售者在对消费者的意义上,承担的是严格责任。但销售者与生产者在内部责任分担上,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二者在此种意义上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销售者的"过错"责任并不因为其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严格责任而有所改变。
村官为民办实事 吃水不忘打井人--记渭南市白水县史官镇贾家庄村村主任贾孙弟
近代法律概念理论的语境分析——以奥斯丁和丘汉平为比较视点
再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及归责原则——兼与高圣平教授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