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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网络监督无疑已经成为中国民主进程中不可忽视的言语力量,网络监督在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体现出相当的局限和混乱——公法领域存在的弱化和局限以及私法领域表现出的行为与言语上的失范。有鉴于此,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应遵循一定的法律边界和相关原则。

  • 标签: 网络监督 网络民意 网络舆论的法律边界
  • 简介:“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者,将被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即将提交云南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条款,近日引发社会关注,、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认为,昆明市将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列入地方法规,将“文件支持”转为“立法支持”的舆论监督,有利于新闻改革与创新,

  • 标签: 新闻舆论监督 立法层次 保障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 征求意见稿
  • 简介: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博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必然现象,也是制衡权力与权利的必要途径,本文从司法公正和舆论监督的概念出发,讨论了二者在现实层面的矛盾表现,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论述了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在社会公正这一共同价值追求下的统一和互补。

  • 标签: 舆论监督 司法公正 司法独立 法治
  • 简介:强制公开原则是证券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强制公开是义务主体向不特定投资者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它要求义务主体必须依法定的形式和内容履行义务;强制公开义务主体是指依据证券法律规定,有义务以自己的名义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并对此信息公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有价证券的发行人、特定情形下的投资者、公司并购中的收购人;强制公开的责任主体,是指根据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违反强制公开法律制度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发行人、发行人的内部管理人员等直接责任人、保荐人、出具专家意见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商、一定情形下的投资者。

  • 标签: 强制公开 义务主体 责任主体
  • 简介:为了准确适用刑法,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 标签: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 特殊主体
  • 简介:<正>(一)人权主体的概念人权的主体是指具有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权的物质承担者。这一概念表明人权的主体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载体性、客观性。载体性是人权主体的首要特征。人权主体的载体性说明了人权主体必须具有客观性,人权的主体必须是物质承担者,看得见,摸得着,不是假想的精神实体。人权主体的客观性要求具有形体,要占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能够被人们认识和把握。这是人权主体首要前提。第二,被动性、能动性。谓谓被动性是

  • 标签: 人权主体 行为能力 承担者 主体行为 权力能力 权利能力
  • 简介:宪法解释主体理论存有两种,即民主理论与自由宪政理论。本文对宪法的立法解释之是非与宪法的司法解释之是非作了分析说明,认为司法者而非立法者能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宪法。重点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理论之争及模式选择与建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世界各国通行的三种模式中,立法解释模式与普通法院解释模式实际上被排除在了选择之外,惟一可行的模式就是欧洲模式:建立专门的宪法解释的法院或机构。

  • 标签: 宪法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者 普通法院 三种模式 宪政理论
  • 简介:作为与独资、公司并存的一种古老的经营形式,合伙并没有因其存在的时间久远和法人的出现而被削弱,相反,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多种经济形式的涌现,获得了今非昔比的发展。当今的合伙,不单纯是个人合伙,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伙(合伙型联营).法人与个人之间的合伙也随处可见,而对合伙关系的日渐复杂及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现有的民事主体理论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目前,无论在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中,合伙作为独立主体的要求日益迫切。事实证明,合伙主体地位的确立势在必行。一民事主体确立的标准1.人格的概念法律人格是在法律上指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服从法讲义务和责任的能力

  • 标签: 法律人格 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主体 合伙组织
  • 简介:国家享有以及行使国家所有权,均表现其作为公权栽体的性质而非作为私权载体(法人)的性质。不论是农村“集体”还是城镇“集体”,在物权法上都没有其主体地位。法人应为其财产的所有权主体,非法人团体不具有独立财产,不得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他物权。物权法上的物权主体应为自然人与法人,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与法人的特殊主体地位,而集体与非法人组织,均非物权主体

  • 标签: 物权 主体 所有权
  • 简介:法律主体包含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三种形态。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中,权利主体的权能并不一致;而就义务主体而言,既存在因法定义务而形成的主体样态,也包括因约定义务、道德义务而作为法律主体的情形。对于责任主体来说,“违法”、“风险”以及“关系”.都可能使一个社会成员作为法律上的责任主体而存在。

  • 标签: 法律主体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责任主体
  • 简介:<正>刑事诉讼主体,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中论及的不多。但这是一个不容回避并应当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从理论上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有助于在实践中明确公、检、法、司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各自的权力、职责及相互关系,明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及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对于完善我国诉讼机制,建立合理的诉讼结构,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此提出一些看法,就教于同仁。

  • 标签: 刑事诉讼主体 被告人 国家司法机关 辩护人 附带民事诉讼 当事人
  • 简介:民主意识的提升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法治意识的提升使得民众对法律事件尤其是反映时代特性的法律案件产生表达意见的强大冲动,而多元化的媒体则为这些内在的兴趣与冲动提供了平台。近年来的“许霆案”、“李昌奎案”所引发的热议就是例证。在这场具有现代性的民意监督运动中,法院一方面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一方面则积极的寻找应对策略。本文所论证的命题即为:在法治社会,法院与媒体舆论监督之间应该走向共融而不是流于粗浅的冲突。

  • 标签: 法院 媒体 舆论审判
  • 简介:很多次我们在探讨“强势”和“弱势”时,一般都会用“权力”、“暴力”、“武力”来作为划分标准,这是阶级斗争领域中一种力量的对比,于是有了国家机器的强势地位;后来,我们发现,在市场经济领域,“资本”、“金钱”、“财产”是区分“弱肉强食”的标准,

  • 标签: 法院审判 网络舆论 媒体 权衡 权利 自由
  • 简介:本文在对已有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权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标准,并根据界定标准将环境权的主体界定为社会,将环境权的客体界定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环境品质。

  • 标签: 环境权 主体 客体
  • 简介:<正>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本文仅就强奸罪主体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一、关于妇女能否成为强奸罪主体的问题很多同志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在某些情况下,妇女可以作为教唆、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的共犯。”(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法学》修订本第442页)这几乎成为法学界的通说,然而,这一说法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第一,强奸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换言之,强奸罪的实施行为由两个环节构成,一是实施暴力、协迫或其他手段,二是强行与

  • 标签: 犯罪主体 社会秩序 强奸罪 社会危害性 违背妇女意志 男子
  • 简介:渎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特殊性,使人们在适用法律时,往往碰到诸多的困惑与尴尬.渎职犯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类,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作更进一步的界定.

  • 标签: 渎职罪 主体 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简介:法治评估主体是指组织、发起、实施以及参与法治评估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众等,它是法治评估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法治评估主体模式一般划分为三类主体:一是组织与发起法治评估的主体:二是实施具体法治评估过程的主体;三是参与法治评估过程的主体。法治评估主体模式与法治评估相伴产生,但因其性质,不同类型的法治评估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倾向,对法治评估结果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在我国法治评估的主体模式存在组织与发起主体的内部性、实施主体的非独立性、参与主体的非周全性等不足,需要建立独立第三方作为评估的发起与组织主体、各种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或评估小组作为评估的实施主体,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引入独立民意机构参与评估等制度。完善我国的法治评估的主体模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 标签: 法治评估 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模式 法治指数 法治政府
  • 简介:理论界关于单位犯罪主体范围问题争议颇大,本文联系民法学的理论对单位的特征与范围进行分析,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并且认为,有关自然人应当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并阐述了一定的理由。

  • 标签: 单位犯罪 自然人 犯罪主体
  • 简介:现代社会网络发挥着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功能。网络舆论与司法独立之间的紧张关系,深刻地影响到司法的过程与结果。对近年来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表明,网络舆论监督个案及时迅速、地位日益重要、效果明显且能推动法律制度变革,但也存在欠缺持续性和理性等缺陷。基于网络舆论的局限性,司法应在尊重并有选择地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影响、引导并规制网络舆论。因此,丰富沟通手段、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公众参与、构建立法建议机制等变革,应是当前较为有效的应对策略。

  • 标签: 网络舆论 司法公开 公众参与 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