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董开军,男,汉族,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祖籍山东巨野,法学博士,研究员;1985年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毕业,2003年至2004年作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简介:上海“孟母堂”因袭私塾的读经传统,倡行不同于现代中国教育的另一种教育模式,被上海市教委确认为违法办学。“孟母堂”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而私自办学,采取不同于中国统一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确实违反了中国的教育法律制度;不过,如果从“孟母堂”的学生所享有的宪法权利——受教育权的角度考虑,则“孟母堂”的非法教育实践自有其值得肯定之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该只是简单地加以禁止,而应该考虑将其纳入到现代法治的框架中来加以引导,使其能够合法地实践自由教育,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进步.
简介:凡例1.档案原文行文为竖排,一律改为横排,但文中“如左”、“如右”之用语予以保留。2.标点为整理者所加。3.档案原文缺漏破损及无法辨认的字用“口”标明;档案原文缺漏破损及无法辨认的段落,用“……”标明。4.档案原文不清,整理者据上下文推断的,于该字后用“(?)”标明。
简介:本书之主旨,意在描述当法律遥不可及时,人类的行为范式为何。进而揭示,人类,无论文化或国别,在基本的正义判断方面。直觉相通,正是这种放之四海皆准的正义直觉,将我们紧密联系存一起。此,乃人类根性之一部,在这个意义上,将本书翻译成各国文字,殊为适当。藉此,可以将上述理念播散至不同文化阈,其中所蕴涵的跨文化旨趣,为其普通性奠定了基础。
简介:对多次偷骑摩托车的自行车游乐后遗弃行为的定性──与阴康、徐广泉、张振高同志商榷李鸿斌《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刊载了阴康、徐广泉、张振高三同志的《多次偷骑摩托车自行车游乐后遗弃行为定性谈》一文(以下简称《谈》文)。文中认为,多次偷骑...
简介:万般因缘,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我国法律移植走上大陆法系法制的道路。这固然是因为师法日本多有各种便利,但其后效如何仍有商榷之余地,故有董康于20世纪20年代起力主效法英美,亦有居正于30年代起多般反思借鉴英美。此乃必然乎,偶然乎?民国司法改良者是否对最初的路径选择产生过质疑与动摇?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良司法路径选择有何异同?作为北洋与南京政府司法代表的董康与居正何以会主张“效法英美”?
董开军院长
现代私塾“孟母堂”能否见容于法治
南部县正堂清全宗档案选录
关于正义的十二堂公开课海盗、囚徒与麻风病人
对多次偷骑摩托车的自行车游乐后遗弃行为的定性──与阴康、徐广泉、张振高同志商榷
试比较董康与居正法律思想中的司法改良路径选择——兼论民国中后期司法改良中的“英美化”与“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