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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一统”是中国古代王朝政治统治遵循的目标。从秦汉至清朝在民族政治上历代王朝都坚持“守在四夷”、“因俗而治”的治边思想。中国古代的民族秩序,体现出一统自治相结合的特点。历代中央王朝为实现“大一统”推行的民族政策,以及“大一统”思想下的民族自治,其思想根源儒家传统一脉相承。

  • 标签: 大一统 民族自治 华戊同轨 因俗而论
  • 简介:目前,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于“律师文化”概念的使用缺乏基本共识,甚至十分混乱,严重影响关于律师文化的学术交流、学术发展以及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效果。因此,加强相关学术交流,明晰学术概念,积累学术共识迫在眉睫。律师文化研究不宜仅从主观需要出发,而应从历史传统的角度出发,把握文化的传承特点,着力于精神内涵的挖掘,着重于律师行业或职业的精神特徵研究。律师文化的建设发展取决于学术界的努力,更取决于实务界的思考实践。

  • 标签: 律师文化 概念分析 职业精神
  • 简介:中国法治“跨越2020”战略,也叫法治“两步走”战略.以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关期”、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大国成长关键期的总体形势判断为出发点、以我国大国成长的预期进程为依据,将未来法治建设划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要“跨越2020年”,即从现在起到2020年,与我国经济大国的成长进程相对应.同时也跨越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相吻合.法治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法治建设作为“两个主战场”,并辅以司法改革的局部突破和其它方面的法治建设。第二步是要“跨越2030年”,即从2020年至2030年。与我国作为政治文明大国成长的部分预期进程相对应,特别是与我国完成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相对应,法治建设要全面实现社会转型的法律治理。此后,在本世纪前半叶的最后20年里,法治建设将与我国进入政治体制改革攻关期的预期进程相适应,以全面推进政治民主建设、加速社会自治培育等方面的任务为重点,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结合。期间,以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和全面进入后工业社会为标志,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后从“法治成长期”进入到“法治成熟社会”。

  • 标签: 法治发展战略 大国成长 社会转型 法治成长 法治成熟社会
  • 简介:近年来,国内外对于目前主流的刑罚措施的诟病反思多有出现,从刑罚的目的上看,传统的报应论预防理论都有其合理部分,同时也都存在不合理之处,将两种理论综合对待是当前的主流的观点。由于刑罚本身"恶"的属性和社会中存在的"群聚效应",使我们难以去除对死刑的追求,也使刑罚的改造目的不容易实现,而传统刑罚手段也给服刑者回归社会带来困难。目前需要针对现有刑罚方式的问题探索社区矫正,社区服务等新的刑罚手段,并在合适的时间加以推广。

  • 标签: 报应论 犯罪者改造 社区矫正 群聚效应
  • 简介: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曾亲身经历了安史之乱的全过程。在他现存的一千四百多首诗中,有许多是反映战乱中人们颠沛流离的苦难生活的,《北征》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首。这首长诗描写了杜甫被唐肃宗李亨从凤翔放还翩州,徒步归家的经历和感想,到家后的见闻以及对时局的看法。《北征》诗中写到家人相见的一段时有这样几句:"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见爷背面啼,垢腻脚不袜。"看似明白如话的诗句,后代评论家们却有着不同的解释,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对"颜色白胜雪"的理解上。明代文学家工嗣爽在他的注本《杜脑》中是这样批注此句的:"白胜雪,乃饥色。"而明末清初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在他的《杜诗解》中却认为,"白胜雪"写的是娇儿往

  • 标签: 《北征》 金圣叹 杜甫 伟大的现实主义 小花脸 创作心理
  • 简介:早自上个世纪30年代,便有学人开始向国人介绍复境权的概念,然此后对该制度的认识竞至几无进展。国内法学界对复境权的认知,长久地停留在这样的层面:罗马士兵被俘以后一旦返回便得恢复先前的身份及权利。实际上,复境权制度的适用并非向来就只限于士兵及其返回的情况。它起源于和平态势下的人口迁徙,只是在共和末期以后,随着罗马政治军事力量的变化,其适用的范围才逐渐限缩。

  • 标签: 复境权 市民 俘虏 奴隶
  • 简介:民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廓清民法之法律性质,对于完善我国民事立法,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乃至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一究竟何为民法之法律性质,国内现有教...

  • 标签: 法律性质 市民社会 民法 依法治国 政治国家 公私法划分
  • 简介:土地储备库里存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但无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无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地役权,也不应该有债权性质的土地权利。该国有土地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土地储备机构,而归国家享有。

  • 标签: 土地储备库 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 简介:对李大钊在北洋法政学堂的校友际青、子默、守恒、去闇等,有关论著往往语焉不详,甚至介绍有误。根据近年发现的《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同学录》和有关史料,际青本名刘瑞芝,今河北省乐亭县胡家坨镇木瓜口附近的刘庄人,约生于1885年,李大钊同为"专门豫科英文班"和本科"政治经济科"的学生。子默即郭须静(1890—1934),1907年秋先入"专门豫科法文班",1913年6月李大钊一起毕业于本科"政治经济科"。守恒即张永德,北洋法政学堂第一届"别科"生,1909年春入学,1912年7月毕业。去闇即张一诚,北洋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学生,1910年——1913年6月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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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上,论述了稳定的基本内涵及其改革、民主和法制的关系,指出我们需要的稳定是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各个领域相互适应和协调发展的全面的持久的稳定.要在稳定的基础上改革变动,才能保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的活力;在改革变动中求新的稳定,才能长治久安.民主促进稳定,但这只有在一定历史社会条件下才能做到,民主稳定、自由安全是存在一些矛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为了稳定必然要牺牲民主;相反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会有真正的社会稳定.维护稳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而维护稳定的法制.应当是立足于民主和改革的法制.

  • 标签: 维护稳定 辩证思考 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政治建设 经济基础
  • 简介:本文着重从中国实际出发,并与日本等国家进行比较,就经济法的内涵、外延及其特色,从基本概念界定、基本范围划定、基本地位确定等层面展开分析,认为现代经济法应回归本原。应即正确处理国家(政府)经济(市场)的关系,将市场决定政府有为这两种因素有机结合起来。现代经济法应是有历史担当的,必须通过得力举措对实现国民经济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的担当。

  • 标签: 现代经济法 国家与经济 理论辨原 民法
  • 简介:李大钊曾在《甲寅》日刊发表70篇文章,几乎是将近每两天就发表1文;在《新生活》周刊发表68篇文章,平均每期发表1.2篇。可是,他身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竟然在中共中央第一个机关报《向导周报》存续的近5年时间里,没有用本名或常用笔名发表过一篇文章。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实际上,他在该报以列武、子棠、其颖、罗敬、田诚5个笔名发表了36篇文章。另外,在《政治生活》以罗敬署名的两文亦为他所作。

  • 标签: 李大钊 笔名 38篇轶文
  • 简介:检察机关参加抗式诉讼的利与弊李蕴辉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经历了十几年实践后面临着修改。就审判形式来说,很多人提出抗辩式诉讼的设想,如这一设想为立法所肯认,就意味着审判制度乃至诉讼结构会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尤其对公检法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影响尤为重大。本文在...

  • 标签: 检察机关 抗辩式诉讼 检察官 刑事诉讼法 抗辨 举证责任
  • 简介: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性质,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民诉法学界,出现了诸多不同的见解。有学者曾将其进行了归纳整理,列举出九种有代表性的观点:1、司法行政手段说;2、制裁说;3、排除手段说;4、强制手段说;5、强制教育方法说;6、强制教育手段说;7、强制手段和强制教育方法说;8、强制或处罚手段说;9、有制裁性的强制手段、教育手段说。

  • 标签: 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 制裁 司法行政 教育手段 法学
  • 简介:<正>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发表之后,全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在思想上、工作上、自身建设上适应形势的需要,跟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更好地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是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新课题。在此情况下,尤其需要全面、正确、深刻地领会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精神实质,用辩证的观点去观

  • 标签: 政法工作 政法机关 犯罪活动 政法干警 改革开放 物质保障
  • 简介: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陈祖军认为: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条款的含义是,保险人在寿险契约成立后经过一段期间,不得对被保险人任何不实告知或隐瞒的事实提出抗辩,而主张解除契约,虽足以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具体事实,保险人仍不能免除契约约定的赔付责任。不可抗条款的设立,是对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保证或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所产生的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人寿保险合同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条款,是因为此类合同为长期性合同,在合同签订若干年后,

  • 标签: 人寿保险合同 如实告知义务 被保险人 寿险契约 合同解除权 人民法院
  • 简介:作品上的自然人的姓名或组织的名称并非都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署名”必须针对特定作品表明作者的身份,因此有别于剧种名称,如“安顺地戏”等。根据英美法系国家版权法和《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⑥”标记之后所接的姓名或名称表示的是版权归属,并非表明作者身份的“署名”。而且在版权归属于一个组织的情况下,该组织不可能对作品享有“署名权”。“①标记之后所接的姓名或名称表示的则是商标注册人。即使图形商标构成作品,由于存在许可使用的情形,该姓名或名称也并非“署名”。只有作者才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此在作品上冒他人之名并非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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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旧的法规的影响,目前人们常常把对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同起来,认为这两种责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给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从法律性质、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三个方面对这两种责任加以分析,把握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正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着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交通事故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法律 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