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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个结果
  • 简介:政府规制模式的转型是我国当代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从公权力到公共事务”以及“规制缓和与政府职能强化”标示着主体与行为的两种规制变迁路径。而法治水平作为行政法实施的动态亦可以被假设为一种创新标准,适用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评价体系。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规制 自治 法治
  • 简介:2012年以来,大柳塔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平安创建”为抓手,紧密结合本镇实际,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经济社会发展 维稳工作 神木县 社会和谐稳定 综述
  • 简介:文章在对已有关于生态人模式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结合构建法学人的模式的基本原则,从人的理性水平、人性要素、目的要素以及环境要素四个方面对生态人模式的内涵进行了剖析,而后厘清了生态人模式的伦理基础,否定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指出应以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作为生态人模式的伦理基础,最后文章结合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从生态人模式的四个内涵出发论证循环经济促进法所预设的"人"与笔者所构建的生态人模式是相契合的。

  • 标签: 循环经济法 生态人模式 构建
  • 简介:我国当下法科生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厉行,既是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国家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法学科核心竞争力的紧迫需求。案例研究方法的兴起、案例素材的成倍增长以及法科生就业形势的倒逼,使得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开展具备了相应的前提条件。行政法案例教学模式应当实现从单一化向综合性的转变,通过独立课程的设置,将行政事例与行政案例一并吸纳进来作为分析素材,并辅之多元化的分析方法和教学手段,从而提升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

  • 标签: 行政法 案例教学 模式
  • 简介:我国现行政府主导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存在缺陷,导致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应通过立法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制度,创新农村居民点整理机制,允许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近郊农村将通过居民点整理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前提下自由流转,以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农村居民点整理 模式 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规划
  • 简介:我国个别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先裁后审”模式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仲裁分流过滤功能差、裁审衔接差、处理效率低三大问题。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该模式的症结在于未考虑劳资纠纷解决成本的最小化,漠视纠纷解决机制间的竞争性以及未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采用动态博弈模型对“先裁后审”和“或裁或审”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后发现,后者优于前者。因此,建议重构仲裁和审判之间的关系,废除仲裁前置程序,实行“或裁或审”模式,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 标签: 个别劳动争议 先裁后审 或裁或审 法经济学
  • 简介:《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威权监管模式失灵。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型也势在必行。合作治理模式主张信任、信息公开、全程参与和地位平等、责任共担,是一种新型的行政决策模式。将该模式引入食品安全领域,不仅符合世界食品安全监管的大趋势,而且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更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而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合作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方面,应着重关注食品安全法律规则的问题导向、多维度的合作关系、责任共担体系、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

  • 标签: 食品安全 威权管制模式 合作治理模式
  • 简介:法律教育在清末教育改革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传统的科举制度指引下的教育向近代西式的学校教育的转变过程中,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呈现了一个探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教育也呈现了这一探索和完善的特征。

  • 标签: 法律教育 近代 章程 学堂 科举制度 教育改革
  • 简介: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模式的争论中,主张监所检察主导模式者和主张侦监部门主导模式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定性不同。从刑事羁押救济理论和我国的羁押救济实践来看,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制度。从刑事羁押救济视角来看,监所检察部门应成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构的主导人选。

  • 标签: 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事羁押救济 监所检察
  • 简介:法治是我国既定的治国方略,也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前提和路径;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德治传统的社会中.法治的实现必须立足于对德治资源的整理与统合。杭州市“法德并进”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法治”与“德治”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有机整合.在理念、组织和制度等多层面统摄了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是对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回应.是落实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表现。“法德并进”社会治理模式的目的是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 标签: 法治 德治 “德法并进” 杭州
  • 简介:与传统报应或预防性刑事司法的单一目标不同,恢复性刑事司法以广泛的社会修复为目标,因此在其实践中必将面对各方主体的不同利益需求所引发的冲突,从而陷入多元价值的选择困境。传统的刑罚目的观念无法解决恢复性刑事司法的价值选择,只有新报应主义刑罚目的刑罚纯粹化的观念,能够与恢复性刑事司法去刑罚化的内涵相互印证,相互衔接。新报应主义刑罚观通过其内含的“具体正义”、“均衡”要素,完成了对传统报应性刑罚观的修正,并使恢复性刑事司法制度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终达成社会修复的目标。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价值多元 新报应主义 具体正义
  • 简介:2012年3月起,经国家工商总局批示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以放宽登记住所、资本及营业范围限制为亮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放权、低门槛准入。“宽进”的登记模式是对过去一味强调政府理性的摒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个人理性和行商权的自然回归。“宽进”后的“严管’,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而是对有限政府的服务性职能的彰显。改革所折射出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协调与互动,必将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的重要命题。

  • 标签: 商事登记 市场准入 服务型有限政府
  • 简介:存款保险机构依其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保险理赔职能型、破产管理人职能型、银行救助职能型和监管者职能型。保险理赔职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应有含义。鉴于我国银行破产宜采法院控制下的折衷模式,并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克服银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障碍,因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被赋予担当破产管理人职责。但鉴于作为救助职能赖以实施基础的接管程序在次贷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局限性,以及其制度功能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破产重整实现,特别是各国对“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原则的废弃,加之国际经验昭示和制度构建初期的审慎态度使然,我国暂不宜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救助职责。并且为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无效率与高成本,也不宜赋予其监管职责。

  • 标签: 存款保险 职能定位 银行破产 破产管理人 救助人
  • 简介: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院虽然在名义上是“最高司法机关”,但并不直接行使审判权,而是通过法令统一解释和判例变更制度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1936年的“五五宪草”一方面效仿美国的司法释宪模式,将宪法解释权赋予司法院,另一方面却预留了维持司法院体制的空间,并对宪法解释权的启动做了限制性规定。虽然最高法院和司法院的法令统一解释中有一些援引宪法性文件、认定行政命令违宪无效的宪法解释案例,但其宪法保障功能基本上仍处于休眠状态。

  • 标签: 国民政府 司法院 宪法解释 司法解释
  • 简介: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有效获取和利用企业人力资源,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集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标签: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核心竞争力 竞争优势 整体绩效
  • 简介:近几十年,两大法系国家为应对诉讼迟缓、案件积压、诉讼成本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管理的改革措施,虽然二者改革模式与过程不尽相同,但均旨在通过案件管理实现诉讼程序的经济高效,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审判结果的实体公正以及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我国的司法改革在积极的推进当中,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同样存在问题,立足国情、借鉴域外的有益经验,加强审判管理是妥善解决当前问题,保障司法活动公正、顺利进行的重要机制。

  • 标签: 审判管理 案件管理 域外经验
  • 简介:本文对当前案件管理中的问题及其解决的途径进行了分析论述,并在吸收学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看法。笔者认为,目前案件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如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案件管理的行政化问题,案件管理的精细化问题,案件管理的人性化问题,案件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案件管理中奖惩机制的落实问题等等。只有解决好上述问题,案件管理工作才能逐步完善。

  • 标签: 案件管理 管理权 案件质量评查
  • 简介:社会抚养费征收环节是否规范,管理是否透明,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正确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立案侦查某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科邓某某等3人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中发现,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环节存在职务犯罪漏洞。结合该案例,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建议等,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做具体的实务分析。

  • 标签: 社会抚养费 征收管理 职务犯罪
  • 简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条冲突和衔接问题,对于准确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这冲突是由我国的立法模式等多重原因造成的,由此引发的刑事犯罪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的问题,不仅给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带来困难,也会引发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通过采取制定司法解释、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式,以期解决两部法律间的冲突在司法实践中日显重要。检察机关在行使公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如何发挥解决法条冲突的作用也成为一个现实的实践问题。

  • 标签: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条冲突 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