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论述了“法轮功”的邪教性质,剖析了“法轮功”与国际上著名邪教的共同特点,揭露了“法轮功”宣传歪理邪说,危害人们身心健康,破坏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指出打击“法轮功”犯罪的必要性及其注意事项。
简介: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杀害刘茜案(以下简称“黄克功案”)的诸多讨论,主要集中在对该案的事实还原及所确立的法律平等原则。但是,处于革命法制转型阶段的这一历史名案,其真正的法律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个窗口,使我们得以了解在国共合作抗战的历史背景下,中国革命法制是否以及如何借鉴国民政府法制,实现从苏维埃法制向抗日民主法制的转型。
简介:<正>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严重违法活动,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提出了严重挑战。他们蔑视法律,否定法律,对抗法律,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践踏。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活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禁止任何破坏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大肆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反科学的歪理邪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
简介:2013年12月30日,年近六旬的马雨平背着行囊,带着一肚子的故事,走进宁波市公安局自首,以涉嫌诈骗被刑拘,此前他曾被公安局多次问话,均涉险过关.过后几天,一张疑似马雨平亲自所写的自述信在网上流传,他将自己所亲历的诈骗过程公布于众,并指认2012年9月发生的诈骗案,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民警缪和波参与指导.
简介:本文从刑法学的角度分析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刑事违法性,指出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涉嫌多种犯罪。
简介:
简介:从邪教法轮功群体产生、发展、分化等方面分析了其心理原因,为争取教育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严惩李洪志等极少数顽固分子,提供心理学方面的理论依据.
论'法轮功'的本质及其危害:'法轮功'与国际著名邪教之 …
黄克功案的法律意义
取缔“法轮功”有法可依
宁波:一个骗子的逆袭
试论'法轮功'的刑事违法性
主体意识的欠缺与法轮功的猖獗
论邪教法轮功群体的心理特征
人身危险性与客观社会危害显著轻微的非罪思辨:我国< >第13条之出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