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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结果
  • 简介:本文探讨的是一个迄今为止还没有引起法理学者们关注的基本问题:法的品格。法的品格是法律制度建设中统合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基准,也是与公正、公平及法的正当程序等相辅相成的一项重要法律价值。本文通过对沃金的法律观的阐释论述,法的品格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及其理论和现实重要性。

  • 标签: 法的品格 法的不确定性 法的生命 拟人化 法的解释
  • 简介:法治并非法的体系、知识与技术的逻辑堆砌,而是包涵了深刻价值内涵的治理方式。道德与价值共识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的最大问题是法治建设中缺少了道德的因素,因此,法治难以担当重塑社会共识的角色。从寻求法治共识和道德基础的意义上看,儒家提倡之""是古代官民之间共享一套的道德话语和价值体系,""恰恰是凝聚古代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在儒家的治理逻辑中社会的法律体系与治理结构均建立在全社会共享的道德话语与价值共识基础之上。

  • 标签: 法治 儒家 社会共识
  • 简介:沃金在《刺猬的正义》中捍卫了价值一元论的哲学立场。价值一元论包含着两个内容,一是价值一体性命题,二是融贯性的道德、政治和法律实践。价值一体性命题主张价值的客观性和一体性。价值一体性经由解释性实践而构建价值世界的整体性。在实践内涵上,价值一元论围绕尊严概念而展开,尊严的两条基本原则以责任为实践机制,沟通了伦理领域和价值领域,并最终为政治和法律实践中政治价值和法律价值的相互关联和相互支持提供价值基础。政治和法律实践归属于道德实践的整体价值系统,法律实践是道德实践的一部分。然而,价值一元论无法回应不可通约性难题的挑战,合法性价值也无法通过解释与价值世界的一体性结构相契合,刺猬式正义观面临着深层次理论困境。

  • 标签: 价值一体性 尊严 不可通约性 合法性 德沃金
  • 简介:总分则式的民法典体例的出现与德国潘克顿法学的法源理论和方法论有着密切关系,以萨维尼为首的德国法学家们坚信法学应当是一门科学,追求逻辑意义上的整全法源,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抽象出总则和各分则中的“小总则”,构造出逻辑自洽、具有高度涵括性的规则体系。此种法典体例下,债法总则的存废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民法典科学性的结构性问题。我国民法典分则草案不设债法总则对民法典的体系效益和科学性都会造成消极影响:一是法典的体系逻辑被破坏。诸分则与总则之间层层递归、相互嵌套的体系逻辑被打乱,法典结构关系变得松散;二是合同法总则立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存在缺陷。不使用债的概念使得合同的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等等术语在语义和逻辑上都存在问题;三是物权请求权和法定之债需大量参照适用合同总则的规则可能导致参照的泛滥。从现有司法裁判的实证研究看,这可能导致司法适用的混乱和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增加。

  • 标签: 债法总则 法源 体系构造 同构压力 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