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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从2008年开始,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了“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制度”。将对“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作为一项工作程序固定下来,按照办理时限,选择适当时间,主任会议有重点地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再行审议,实行连续跟踪监督大大提高了常委会例会的质量,取得了实效,受到了群众和代表的好评。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 跟踪监督 监督工作 石泉县 “一府两院”
  • 简介:对民主的肯认及对多数民主的警惕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共识。一定程度上说,孙斯坦的审议民主是对这种共识所做的进一步的探寻与尝试。孙斯坦主张对民主应进行宪法解释,他的有关审议民主的宪法构造以及宪法实践的观点,对于改进我国现有的民主制度以及完善我国宪法的民主设计颇有启示意义。

  • 标签: 审议民主 宪法诠释 宪法构造 宪法实践
  • 简介:地方立法,作为一种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有着十分严格的程序要求,同时,它又是一种高度有序化的决策活动,有赖于相应的制度、程序的建立和严格实施来保障。而这些制度、程序也需要不断地改进、完善,才能适应地方立法活动不断深化的趋势,才能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

  • 标签: 法规草案 常委会 组成人员 地方性法规 地方立法 人大常委
  • 简介:审议意见具有法定效力“一府两院”必须执行文/崔厚元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审查评议结果,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意见,是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法律性文书,“一府两院”有义务予以遵从和履行.在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审议意见大都由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一府两院”办理,形成了一套严格有序的办理程序,实际上与决议决定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 标签: 一府两院审议 审议意见 必须执行
  • 简介:一部法律草案进入立法程序后整整十年没有声息,这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史上大概是十分罕见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就是这部法律草案。2002年12月23日,这部法律草案首次提交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标志着中国民法典正式进入了立法的程序。如今,十年过去了,虽然民事立法仍在进步,但并未见立法机关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

  • 标签: 民法草案 审议 立法 民法典与政治
  • 简介: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开启。继广东、北京、上海、陕西等地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国家发改委等多个中央部委近期也向社会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虽然公开的项目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看,大多数预算报告按功能分类,内容粗疏,普通公众难以看懂。

  • 标签: 预算公开 制度障碍 部门预算 国家发改委 功能分类 预算报告
  • 简介:<正>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代表有三千来人,除了作报告和表决外,很难在全体大会上进行大会讨论。而全国人大常委委员的人数不过一百多人,比西方一些大国的议会人数少,所以召开全体会议的技术问题是不存在的。但目前常委会召开会议时,主要是分四个小组讨论,在全体会议上表决,而很少在全体会上进行讨论,审议议案。我们认为有必要加以改革,应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议案,特别是法律案,理由如下。

  • 标签: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体会议 法律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国家权力
  • 简介:《侵权责任法》如何规定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对此曾经做了不同的规定,至二次审议稿提出了一个较为独特的文本,即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个与众不同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实际上采纳的是最新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但存在一些缺点。在作出改进后,可以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责任法的核心条款,起到统帅全文的作用。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立法模式 比较研究
  • 简介:预算法的基本原则一直为财税法学界所关注,但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以宪政下的公共财政为背景探讨预算法的基本原则,旨在从预算法的本质出发,从财政法体系和预算法的内在逻辑解读预算法的基本原则。

  • 标签: 预算法 公共财政 法的本质 内在逻辑 法学界 财政法
  • 简介:从主权在民的宪法文本和现代财产权最新理论出发,预算权既体现国家的财产权,也包括公民的财产权利,是基于预算权利的权力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其核心是对预算权力的控制。对预算权概念的重新构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对新预算预算权的配置。预算权通过预算透明度规则、预算平衡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预算监督制度、人大预算权力配置、财政问责制的建立从而重构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标签: 现代财产权 人民主权 公共财产法 预算权利 预算权力
  • 简介:<正>美国属联邦制国家,实行功能性的三层预算管理体制,即联邦政府预算、州政府预算、地方政府预算(包括县和市政府预算)。各级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均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本文拟对美国联邦的预算法律制度作一简略的介绍。

  • 标签: 预算法律 预算局 国会 联邦预算 预算委员会 编制预算
  • 简介:预算法定是预算民主的产物,其形式意义在于保障支出必须且只能在预算规定范围内进行。然而,在预算法的制度框架之下,形式意义的预算法定面临失灵的困境,预算对支出失去约束效力。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放松了对预算执行者具体支配资金的行为约束,拓宽了预算事前授权的范围,与此同时将规制重心转移至预算资金使用的重大变动、预算执行过程以及影响预算执行的外部因素上,使预算效力重新得以实现,并确立了立法者与执行者预算权配置的新的平衡点。我国《预算法》的修订应当以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为方向,建构适应其要求的制度体系,扩大预算授权范围,确立预算变更的多元可控机制,规定绩效预算的基本框架,制定宏观总额控制规则。

  • 标签: 预算法定 形式意义 实质意义 预算约束 预算支出 《预算法》修订
  • 简介:预算领域较为普遍存在的预算倒副现象、失衡现象和隐性腐败现象,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根源。但预算法制的不健全,导致预算编制运行机制为严谨、预算执行制约机制失控以及预算违法责任机制缺乏足够威慑力,是其根本所在。因此,预算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须围绕此三环节来全面展开。

  • 标签: 预算监督 编制运行机制 执行制约机制 预算法
  • 简介:我国近代意义上的预算制度起始于清末筹备立宪。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即是“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决算”。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准宪法意义上建立了明确的国家预算制度。1913年第一届国会设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九十八条是预算制度的基础性规定:“国家岁出岁入,每年由政府编成预算案,于国会开会后十五日内,先提出于众议院。参议院对于众议院议决之预算案修正或否决时,须求众议院之同意。”1914年3月2日,北洋政府公布了《会计条例》,10月2日又在其基础上公布了《会计法》。该法第六条规定预算执行前提交立法院审议才生效,非因必不可免及本于法律或契约所生之经费,则不可以追加预算,体现了预算的法制性和权威性。

  • 标签: 预算年度 法律制度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会计法》 预算制度
  • 简介:预算的概念及其特征是预算法中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学界对这两个基本问题缺乏研究,现有表述只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而修订和完善《预算法》,首先必须对此加以重新认识和探讨。

  • 标签: 预算 预算法基本问题 控权
  • 简介:编者按:制定一部民法典,既是几代法学家的夙愿,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2002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民法典草案》)首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标志着民法典正式进入了立法的程序。然而,十年过去了,未见立法机关第二次审议民法草案。虽然民事立法仍在进步(2007年《物权法》、2009年《侵权责任法》),但民法典的立法进程显然被搁置了下来。2011年,中央高层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民法典缺位的法律体系终究是一种遗憾。在民法草案审议十周年之际,我们重提民法草案,目的在于唤起人们对民法典的关注,切实推进民法典的立法进程。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典草案》第四编 人格权编
  • 简介:在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财政预算的法治化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要真正充分实现财政预算的法治化,就必须准确把握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预算法具有经济法与宪法的双重法律属性,两方面的属性统一于当前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之中。充分认识并把握预算法的这种双重法律属性,对于科学构建预算法理论体系、合理安排我国预算法中的相关制度、妥善解决预算法实际运行中的各种实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财政预算法治化就是要分别在宪法层面和经济法层面加强财政预算法律制度完善。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和经济法的框架体系之内,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预算法治化路径,应当是我国今后财政立法工作的努力方向。

  • 标签: 国家治理 预算法 双重法律属性 宪法 经济法
  • 简介:当前我国急需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立法保障。与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相关的现行立法存在体系化不足、相关规范性文件更新不及时、效力较低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有关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规范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中相关规定,形式上设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内容方面重点规定土壤环境信息与数据共享、重点污染单位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与参与、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机制;并从提高立法效力层级、加强立法体系的内部协调以及增强内容可操作性等方面完善现行相关立法。

  • 标签: 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法 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