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的证据立法必须达到四个目标:内容上是良法;形式上简洁、统一;实施过程富有效率;实施结果得到普遍遵守。通过分析上述目标的实现途径和考察国外的证据立法模式,我国应当采取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典,充实完善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模式。
简介:<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新时期反和平演变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要求,依法确立我国社会主义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就是加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刑事证据立法模式之选择
关于建立检察官管理制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