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几年来,各大电视台为提高收视率对综艺节目不断推陈出新。与此同时,各类新媒体正呈现出爆炸式的发展态势,大型互联网公司亦开始涉足网络自制综艺节目,与传统媒体竞争综艺节目的市场份额。节目模式的海外引进、制作流程的专业复杂、制作水准的不断升级,使得成功的综艺节目为制作单位带来巨大市场利益,继而又出现节目模仿抄袭同质化现象。为了能够鼓励原创,促进电视娱乐节目产业的发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综艺节目著作权法律问题"1进行了专题的调查研究。
简介:一、基本案情贾志刚为图书《贾志刚说春秋》的著作权人,他发现佛山人民广播电台(简称佛山电台)未经许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持续在"FM94.6"、"FM92.4"两个频道播放的广播节目《听世界春秋》中大量使用《贾志刚说春秋》的内容。贾志刚认为,《贾志刚说春秋》作为文字作品,不属于广播组织法定许可的作品类型,佛山电台的播放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相关问题的调研
广播电台法定许可法律适用及侵权民事责任认定问题探讨——评析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侵害贾志刚著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