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喀麦隆的人为法,版权是原创文学或艺术作品专有权的一个整体,而邻接权则是赋予创作相关人员(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视听传播机构)就他们的表演、录像制品、录音制品、无线电广播等的专有权。因此而赋予的权利可以由各自的权利人行使。但能否通过法学家和立法者称之为“管理组织一、“集体管理组织”、“作家协会”或者“版权协会”、“版税收取和分配协会一、“集体管理和保护组织或者“版权局”等去实施呢?在喀麦隆的法律范畴内,为权利人行使版权和邻接权为己任的这些组织法律地位如何呢?他们又以何种形象出现呢?
简介:近些年互联网的普及使版权之行使更为艰难,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版权集体管理机构已是业内人士的共同呼声,国家版权局也已将制定一部专门的版权集体管理法规提上日程,这需要我们为之进行比较全面和切合中国实际的立法研究,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而展开的。
简介:此行中国版权代表团由8人组成,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任团长,团员包括: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版权处索来军处长,法律处高思副处长,外事处邓玉华翻译,国务院法制办龚士友,全国人大法工委杨明伦处长,上海版局副局长楼荣敏和重庆市版权局马兴明处长。
简介:
简介:在我国跨入世贸组织大门之后,版权的国际性保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任务和难题,尤其是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亟待我们研究。本文主要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由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原告,请求音乐作品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版权侵权案件中遇到的程序或实体问题,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简介:<正>我国是农业大国,却又是典型的小农经济,解决我国的农业问题必须沿用适宜我国国情的思路。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和农业发展现状决定了集体土地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基本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因此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变革必须在稳妥中求完善。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集体经济"统"的功能正在逐渐丧失,目前农村的双层经营之所以流于形式,其关键在
简介:2003年10月17日,我国最大的音乐著作权侵权索赔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审。由于TCL的12款手机铃声侵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同时作为被告的还有TCL手机经销商——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简介:2004年国际唱片业协会,联合国内外49家唱片公司向全国多个城市发出一万多封律师信,在全国各地的娱乐业掀起了一场维权风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等地的一些卡拉OK歌舞厅都成为被告。在这场维权风暴中其实是两大阵营利益与权利的角逐,同时也引起司法界、版权界、文化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简介:近几年来,版权集体管理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批评。批评者中,一是那些对集体管理一直持批评的人,即对作者权利的特性漠不关心的、反垄断的律师和政客;二是人们也许可以观察到的那些批评集体管理机构的人,特别是那些将集体管理机构管理或行使权利视为竞争对手的人,例如权利的使用行业,他们在获取和行使作者的某些权利方面有其自身的利益。同样,在那些依据法定义务应当支付报酬的人当中,特别是在私人复制业中,一些人(例如硬件制造商)开始反对这种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且态度非常强硬。
简介:作者享有使用其作品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是版权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一个法律共识。一旦得到认可,该专有权对相关权的受益人也十分重要。权利的专有性意味着只有权利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行使此项权利所包括的任何行为。如果决定这样做的话,则将以何种条件和以什么样的报酬进行。
简介:9月11日的北京,在京纺大厦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装饰清雅的新办公楼上,窗外秋雨绵绵,室内笑语连连,远道而来的香港代表不错时机地与同行及纷纷莅临、捧场道贺的大陆音乐名流热烈交谈。大陆与香港同仁,正期待着一个新时刻的到来:“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一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约暨新闻发布会”马上在这里召开,标志着全球最大中文音乐作品数据库系统研发项目正式启动!
喀麦隆的集体管理组织
版权集体管理的立法思考
谈意大利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问题初探
俄罗斯作者之作品公开表演权的集体管理
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主体资格与权利状态的认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社法人制度改革探析
从TCL与音著协纠纷案看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搭建了版权拥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
国家版权局就“促进我国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到中国音像协会调研
专有权的非自愿性集体管理——与国际版权法和欧盟版权法兼容性的案例研究
处在三叉路口的版权和邻接权的集体管理——是继续保持自愿性还是将其“延伸”或变成强制性
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乘上高科技直通车——全球最大中文音乐作品数据库系统研发项目在京签约仪式速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