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无主流浪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支持及社会功能现状。方法选取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收治的46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是否存在流浪行为将所有患者分为无主流浪组(n=310)和非流浪组(n=158)。采取自制入院患者基本情况调查表、社会支持量表(SSRS)和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对所有患者基本情况、社会支持水平、病情程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结果无主流浪组患者中男性、农村户口、非本地居民、无职业、未婚及教育程度不高、年龄30~50岁人数显著高于非流浪组(χ2=3.58、20.14、18.69、46.29、33.16、24.38、29.75,均P < 0.05);与非流浪组相比,无主流浪组患者的SSRS各项评分及总分均明显偏低[(15.35±5.42)分、(4.34±2.78)分、(6.48±1.89)分、(26.23±7.35)分;(18.99±3.78)分、(6.35±3.23)分、(7.82±2.01)分、(32.59±7.02)分,t=6.34、10.52、12.83、14.68,均P < 0.001];BPRS各项因子评分及总评分总明显偏高[(19.35±5.85)分、(22.58±2.73)分、(18.74±2.46)分、(18.48±0.25)分、(16.38±3.12)分、(79.43±3.64)分;(12.92±4.23)分、(16.24±3.66)分、(16.97±3.77)分、(10.58±3.34)分、(6.36±4.23)分、(62.72±2.57)分,t=9.92、7.02、6.33、10.35、15.74、28.46,均P < 0.001]。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不良个体情况和低社会支持水平是造成无主流浪的重要因素。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社会支持护理对不孕症患者社会功能、心理状态及远期预后的影响。方法选取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不孕症180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及常规组,常规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其基础上进行社会支持护理干预。比较两组患者干预前后社会支持度及心理状态,并对患者远期心理健康水平及干预后1年内妊娠情况进行比较。结果干预前,两组患者社会支持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及社会支持利用度均显著优于常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两组患者干预前心理状态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不良情绪均有显著改善,观察组患者HAMA及HAMD评分及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等远期心理健康情况水平均显著优于常规组(P<0.05),观察组患者在干预后6个月内及干预后1年内妊娠率显著高于常规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对不孕症患者采取社会支持护理,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社会功能,并改善其不良心理状态。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社会支持干预对眼外伤术后患者不良情绪、社会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选取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在该院行眼外伤手术的患者9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顺序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5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采用社会支持干预方法。比较两组干预前后不良情绪、社会功能及生活质量。结果干预后,两组的SAS及SDS评分均较干预前降低(P<0.05),且观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干预后,两组的SDSS评分均较干预前降低(P<0.05),且观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干预后,两组的SF-36量表各个维度评分均较干预前升高(P<0.05),且观察组各个维度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采用社会支持干预有利于改善眼外伤术后患者的不良情绪、社会功能及生活质量。
简介:摘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健康发展,有效的监管十分重要。作者通过对我国社会办医监管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梳理与分析,结合既往相关研究,以"制度+机制+科技"为着力点,探索在当下"互联网+"背景下,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手段的,适合我国社会办医行业发展趋势的一体化、全方位、高效率、效果明显的多元化联动监管机制。尝试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监管模式相结合,根据现有的医疗监管内容框架与相关机制,从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模式与手段及社会办医的分类监管入手形成一个"四维监管体系",并提出相关具体措施及配套机制,为完善对社会办医的综合监管提供政策建议和参考。
简介:摘要由于农村社保面大量广,任务十分繁重,档案工作的规范与完善管理,在农村社保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过去档案管理大多被动承担着档案管理职能和档案利用服务职能,要想适应农村社保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优化自身的职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档案工作强化职能,创新改革,建章立制,依法治档,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有效利用
简介:摘要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卵子冷冻技术为妇女生育力保存提供了新的手段,我国部分辅助生殖机构已经逐步开展了卵子冷冻技术的临床应用。但是,卵子冷冻就技术层面而言,远远落后于胚胎及精子冷冻,人类卵母细胞的低温保存目前只能作为女性生育力保存可选方案之一;完全放开卵子库的使用在我国存在管理困难及其它伦理学问题。但是,对诸如卵巢早衰、将要进行放化疗的女性患者,确实有冻存卵母细胞的实质需求。本文对卵子冷冻可能引发的社会、伦理和技术层面的问题和争议进行了概述,并对各国卵子冷冻技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以抛砖引玉,引起业内同行的关注,以期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卵子冷冻技术健康良性发展,让妇女生育需求和意愿在合理范围内能有效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