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一位朋友带着一声绝望的叹息,把她的手机给我看。屏幕上是一个睁大眼睛的婴儿各个角度照片的拼接图,有的照片还附带了快活的手写信息。“这塞满了我的收件箱!”她嘟嚷着,解释说屏幕上是她那4个月前刚出生的孙子。
简介:
简介:在学界,对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问题存在一定的分歧,在司法实践领域,法官们则意见比较统一,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农民。通过对文义解释等解释方法的运用,笔者认为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个人而不是农户,农民个人享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
社交媒体重塑家庭关系
不可或缺的教育——家庭教育
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农民——从法律解释角度的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