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案情简介]2005年9月23日,第三人曾兴国向中国中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田分行(以下简称为“银行”)申请办理信用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并提供保证人即原告薛云飞,为其因使用信用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5年9月27日,原告与银行签订信用卡保证协议约定:在第三人信用卡领卡之日起至销户两年内,
简介:杨启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市场经经研究会副会长,研究员、教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者。1992年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的经济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他认为:国企改革的核心是分配社会化。
为祖国崛起作证——《2003中国国际地位报告》介绍
从信用卡纠纷案论保证人责任承担
杨启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者和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