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行特殊普通合伙制给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带来本质的变化。从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上看,有限公司制是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特殊普通合伙制是合伙人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合伙人胜任能力缺陷导致审计失败所形成的赔偿事实,要全体合伙人无限连带。从风险控制的主体和节点上看,有限公司制的风险控制是通过总分所架构,并设置相应部门和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实现风险控制,特殊普通合伙制则要求合伙人个人依赖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合作来控制,合伙人职责通过合伙协议相互承诺和约定,不得转移和委托。因此,规范合伙人行为对于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运行尤为重要。
简介:<正>一、摸清企业家底,规范企业法人不良经济行为,为企业走出困境扫除障碍1、由于企业家底不实导致企业资产在重组改制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我国现有股份有限公司近一万家,上市公司已达1000多家,在上市公司中70%以上是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由于企业改制过程中监督不力,出现了很多翻牌公司,一些企业在原来企业集团(公司)基础上优化出一个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途较好的经营公司,而把企业负债、各种包袱甩给原公司。由此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失。如某建筑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后,资产升值了好几倍,虽然这里包含着企业活力增加,资本价值上升的因素,但出于对股份制企业的高期望、高优惠而低估企业原有资产的价值是造成股份制企业改制后资本价值升值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