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小企业会计准则》将自2013年1月1日施行,因此,小企业财务人员尽快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相关会计处理,尤其是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这些棘手问题已是当务之急。一、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所谓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者发现的当期更正错误的方法。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后,对于以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其他会计制度、准则的小企业而言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简介:《江苏商业会计》是由江苏省商业会计学会主办的财经类刊物,也是江苏省唯一的财会专业杂志。《江苏商业会计》的办刊宗旨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关注经济领域与财会部门相关的重大问题的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江苏商业会计》立足财会、面向商贸、服务社会,及时反映商业财会及流通领域的科研成果,为广大财会工作者提供一个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学习业务知识的窗口,为广大经济工作者及财经类大专院校师生开辟一块探讨经济理论、开展教学研究、拓展业务技能的园地。《江苏商业会计》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探讨、热点透视、工作研究、经济聚焦、政府采购、经验交流、法规园地、理财广场、税收话题、财会教学、审计视角、调查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