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必须着力更新观念,摒弃重功利,树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理念和幸福观,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一种享受、一种愉悦,安于平淡、安于自然。这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智慧,也是在地球上真正存在的智慧。
简介:捕捞强度持续过高和渔业资源过度利用等问题,促使我国渔业管理者将目光转向基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安排。基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强调渔业资源的多重属性特征、不同属性间的生态性交互作用和技术性交互作用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对产权安排和契约选择的影响。在技术专业化水平较高和交互作用小至可忽略不计的情形下,采用产权分割和古典契约是可行的渔业管理制度安排;若因资源属性过于复杂、产权交换过于频繁而导致产权分割势必发生较高的交易成本,把分别针对各个属性的产权捆绑成柬,然后配置给单一资源用户亦即实施产权捆绑,则是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此外,无论对渔业资源实施何种所有权制度,都要选择恰当的契约类型和治理结构与之匹配,以充分发挥产权安排的作用。
简介:以江西鄱阳湖流域即“五河一湖”为研究对象,利用南昌、景德镇、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等10个沿流域主要城市的人均GDP和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连续9年的面板数据,构建关系模型并计算出污水排放理论与实际的差值,获得各城市超标排污权或未使用的排污权,通过人均工业废水排量与人均工业总产值之间的效益关系确定排污权价格,算出各个城市相应的补偿或者受偿金额。结果表明,2009年南昌、新余、赣州、吉安、宜春、抚州等城市使用的实际排污权大于理论的排污权,理论上应当要付出的补偿资金分别为152亿元、9亿元、103.8亿元、114.9亿元、7亿元和23.2亿元;景德镇,九江,鹰潭,上饶4个城市的实际排污权要小于理论排污权,理论上应当获得补偿资金分别为31.7亿元、55.6亿元、102亿元和68.9亿元。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提出鄱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