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截至证监会要求的2003年年底,上市公司共聘请4043名董事,从独董所占比例的中位数等统计数据来看,上市公司整体形式上达到了证监会“独董人数不少于董事成员的1/3”的要求。从专业背景和工作背景来看,会计、法律、技术背景的独董占了56%,从事教育和科研工作的独董占了48%,而拥有实际企业管理经验的独董仅占约1/4。从报酬来看,证监会要求“至少一名”,占比最高的“会计”独董以及“技术”独董的报酬历年来都低于平均水平。虽然独董报酬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收效率,营业收入,独董所占比例等呈正相关关系,但从第一大股东控股比率与独董报酬的关系看,2003年呈现出明显的U型关系,第一大股东的控股比率为31-50%的相对控股公司独董报酬最低。
简介:伴随中小板的风生水起和创业板开板,上市公司董秘地位不断提升,流动性随之加剧。不同上市公司间悬殊高达299倍的董秘薪酬,以及迥异的股权激励政策,更对董秘的流动推波助澜。2011年度,共有357家上市公司的362位董秘辞职,创2009年IPO重启以来新高。其中,除189人为内部升迁,22人因违规、公司重组或与大股东矛盾等原因被动辞职外,还有149人为主动辞职的“董秘专业户”,且不乏公司上市不到一年便“闪辞”者。无论是“闪辞”、“闪跳”等极端现象,还是被动辞职所凸显的董秘责权利对等,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此,从修订现行发行制度、高管股票限售期等制度建设方面实施自上而下的改革,理顺董秘的责权利关系,有助于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