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标准对经济发展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完善有着重要作用。建立具体的、统一的国际标准,可以避免因创设不必要的标准对贸易形成的障碍。然而,在WTO法律实践中,对国际标准的法律解释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结合《TBT协定》的文本规定与WTO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相关案例,分析了国际标准的两大法律解释难题:其一,国际标准的认定问题。《TBT协定》并没有对国际标准进行准确的定义,这需要从《TBT协定》的相关内容和WTO案例中寻找答案;其二,国际标准的有效性和适当性问题。这是国际标准与《TBT协定》合法目的内容联系最为紧密的要素,也是关系到国际标准能否得以适用的关键。
简介:创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新主体,在市场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如今信息化和网络化高度发达的环境中,创意企业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影响越来越重要。本文在对创意企业概念特征以及管理问题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零度管理思想,即零物质、零时间、零差距、零滞后、零管理、零障碍、零排斥、零技术,对创意企业的运作特点进行了分析,并构建了创意企业平台式运作模式,此模式基于互联网思维实现了从顾客需求到创意设计和生产运营的零时间、零滞后响应。在此基础上文章对创意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新设计,较好地解决了艺术家创意和管理工作关系的冲突,最后对创意企业零度空间组织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建议。
简介:公平公正待遇与征收补偿规定是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基本条款,也是涉及文化保护的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争议焦点。前者广泛存在于媒体领域等带有文化因素的国际投资案例,后者目前主要出现在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投资争端中。公平公正待遇并不限制东道国基于文化产业特性采取特殊规制的权利,但要求通过透明及可预期的国内政策法规体系来保证文化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国内措施在实施层面应保证具体程序的非歧视与不武断。大多数投资协定都对征收行为设定了公共利益保护的合法条件,以UNESCO相关公约所确立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义务正日益成为东道国将保护文化作为公共利益选择的国际法依据。一方面,对文化遗产间接征收的认定上,纯粹效果标准占据了主流;另一方面在补偿义务及标准的确定上,并不能因保护文化遗产而豁免于补偿义务,但可以考虑因此而削减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