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老税同志:您好!我在1998年9月29日的《陕西日报》第七版上看到了一篇题为“一个‘改’字安民心”的文章,文章说:今年以来,湖南邵阳县将农民应上缴款项和教育附加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我国目前开征的和下放给地方的税种中也无此税种,请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祝:工作顺利!宁强县地税局巴山税务所魏占宾魏占宾
简介: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研究所成立于1996年底,现有正式人员10人,临时人员3人,聘用人员2人,主要承担税收研究、杂志编制出版和湖北省地方税收研究会工作,1999年,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研究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指导和组织下,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遵循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税收实践、服务税制改革宗旨,以调研网络为依托,发挥调研骨干的带动作用,激活群众调研热情,以课题研究为主线,重点研究湖北经济税收工作中的现实热点问题,理论研究与工作研究并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税收研究工作在全省地方税收工作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税收工作中的影响和作用不断扩大,税收研究工作已逐渐从过去那种仅限于一个部门和少数调研人员参与的工作演变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