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今年10月的一天,一位少年和一名中年妇女来到招远市辛北庄地税所,走到专管员面前说:"叔叔,我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未成年人,哪有那么多"个人所得"。这对专管员来说还是第一次遇到。原来,这少年是辛庄镇中学学生,名叫杨君栋。他家在本镇高家庄子村。由于怕上学误点,母亲给他买了许多"康师傅"方便面以备应急。今年8月20日晚饭时,杨君栋打开一袋"康师傅"刚要吃,却发现里面一个中奖号码。杨君栋按照这个号码上的说明,寄给了生产厂家。10月25日,杨君栋喜从天降。他收到天津市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寄来的奖品——一套价值4000元的先锋牌音响。高兴之余,他想到以前税务局的同志曾讲过获奖后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于是,他和母亲商量了纳税之事,老实守法的母亲被儿子几句话就说服了。母子俩筹齐了钱款,一起到地税所,缴纳了800元税款。
简介: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全国完全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尾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重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这段话非常和概括,对于完善和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体系,合成了中华大地上一句响亮的口号,成了任何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并纷纷效仿提出“依法治X,以德治X”,好像不如此,不足以理解和运用总书记的思想。税收工作也不例外,很快就有人提出“依法治税与德治税相结合”的号和思路,甚至有人干脆就提出“以德治税”的“创意”。这种千篇一律、牵强套用的做法,笔者认为起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总书记的讲话没有全面理解,没有从总体上完整地把握整段话的含义,把关键的修饰词给删节掉了;二是违背了一切从实限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精神。三是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本文试从法与一般关系的理论入手,谈谈税收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法治”“德治”并重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