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8月31日财税〔2015〕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局):为了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简介:2015年1月26日财税[201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简介:2015年8月28日财税〔2015〕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解决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以前库存化肥的增值税问题,现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补充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
简介:2015年11月18日财税[2015]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
简介:2015年11月14日财教[2015]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简介:2015年6月1日财建[2015]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简介:2015年10月20日财建[2015]9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抄送: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构建城市生态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我们制定了《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简介:2015年6月30日财会[2015]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保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简介:2015年6月2日财建[2015]250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为加强和规范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们制定了《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